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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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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小妖(一)(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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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什么叫做嫉妒。

    因爱生恨,因恨生爱,轮回漫长,岁月短暂。

    要想变得强大,就要学会忘掉这些情感。

    忘记悲伤,就要忘记喜悦。

    忘记憎恨,就要忘记喜欢。

    我在西境的荒郊,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道士,道行很浅,押送着三只刚刚启灵的树妖,要回到宗门。

    可笑那个小道士懵懂无知,身上带着人类不该有的天真,未曾见过世间的复杂与曲折,所以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

    他若是喜欢诗书文卷,我便会吟诗作词,他若是喜欢乐理音曲,我便会琴瑟吹箫。

    这世上没有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子,会讨厌一个既好看又温柔,样样精通,投其所好的年轻姑娘。

    他没有看出我的身份,师门赠送的三清铃在打斗当中损坏,金线符也毁去了,于是连忙救下了“受伤”的我。

    我提出了要他顺路送我一程。

    他没有拒绝。

    路上的时间很短,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眨眼。

    要分别的时候,他却跟我说,这一路上的时间,漫长而又忐忑。

    我知道,这便是他动了心。

    这叫“喜欢”。

    喜欢到深处,我要什么,他都会给。

    最后,我要走了他的一颗真心。

    而他给了我。

    ......

    ......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现有一样东西,比刀剑还要锋利。

    那个东西,叫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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