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msp; 第五伦在军队驻扎的障塞地下,还现了一批汉代的简牍,其中一份《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就明确规定,边塞士卒,斩得匈奴级一枚,或捕获胡、羌反虏一人,可以增秩一等,不愿做官的人,赏钱三万。
  第五伦确认了一下日期,居然是汉宣帝年间,距今不过三代人时间啊,那这制度还有么?
  有倒是有,但日消月累,名存实亡。
  二十等爵这种暴秦制度,自诩“美新”的朝廷当然是断然唾弃的。
  斩分地?没地了,天下人口大概已经破了六千万大关,还都挤在中原,加上兼并严重,完全没可能再搞名田宅制。
  分给士卒边境的地?这不是骗人留在穷乡僻壤么?大家都想回家。
  分到江东交州去?跋涉数千里,路上高达三四成的亡故率,不好意思了您,地我不要了,宁可回老家当佃农甚至是奴婢。
  也就本就是奴隶的猪突豨勇好糊弄。
  那斩能给赏钱不?给是给,但经过十年内三四次货币改革,大新的钱已不是钱,快要变成入城的凭证了。拼尽性命砍一颗胡虏脑袋,换几枚轻飘飘的大布黄千,一算好多钱,可实际上还没头颅重,出了大城市基本花不出去,官府自己都不肯收,明天就贬值,值得么?
  总结下来就是:”分个屁!“
  若是能严格执行,真分到个屁,好歹还能听声响。虽然普通士卒别想从战功里得到丝毫利益,可军吏们还能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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