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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真英雄也(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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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挥手的王霄,目光之中满是不服之色。连珠箭他也会射,之前怎么就没想起来呢!

    在已经进行过的各项比试之中,王霄都是拔得头筹。

    只要在最后一项擂台比武的时候表现不是太差,那王霄拿下武状元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王霄的出色表现也让围观的众人情绪高涨起来。

    他们大声欢呼着,想要看到王霄在最后的擂台上也能拿到头名,成为名副其实的武状元。

    这时代的百姓们可不会去追捧戏子,那都是闲着无聊的世家子弟们做的事情。

    文状元武状元什么的,才是百姓们追捧的对象。可以用来教育自己家小子,想要出人头地就要像他们一样。

    看着骑马绕场享受欢呼的王霄,目光迷离的林妹妹轻声说。

    “大丈夫当如是。”

    擂台比武是最简单直接的抽签对战。胜的人晋级,败的人淘汰。

    兵器方面随便你选,军中提供的十八般兵器应有尽有。甲胄则是制式的军中铁甲。

    所有上台的人都要签上生死簿,毕竟这是真刀真枪的比试。

    王霄的第一个对手是来自大同府的壮汉,目测身高过一米九。身强体壮,一看就是武勇之人。

    壮汉一手拿着链枷,一手举着重盾。卖相极为凶悍。

    链枷这东西威力巨大,哪怕身披铁甲被砸中了也得骨断筋裂。远处的林妹妹她们都是惊慌的捂住了小嘴。

    王霄没用佩剑。

    这种场合面对全身铁甲的对手用佩剑,那真是疯了。

    除非王霄会内功,可惜他没有。

    王霄选的武器是一杆大枪。

    枪乃百兵之王,真实反映出一寸长,一寸强的威力。

    擂台是一个二十步乘二十步的正方形。击倒对手无法再战,或者打出擂台范围都算获胜。

    考官喊开始后,王霄身子微沉,迈着步伐直接冲了过去。

    手中大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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