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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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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六章 擒贼先擒王(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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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越下越急的趋势,将楚云升身上血迹一寸寸冲刷,顺着地面流淌。

    墨菲家果然严阵以待,三步一岗,七步一哨,更有牵着黑背牧羊犬的成员来回巡逻,严密防范。

    想要悄然进入,显然不太可能,在楚云升驾驶者红色跑车距离他们不到3公里的地方,便被暗中的岗哨所现。

    但楚云升并不在意,艾希儿叛变的消息只要没有走漏,墨菲家的主力就一定还在赶回来的路上,再加上拔异的拦截,在他们返回之前,时间,足够他将老巢中剩下的血族杀光三次以上。

    一冷光束从花园铁栅栏后投射过来,同时,一只只黑洞洞的枪口稀里哗啦地瞄准雨水中的楚云升,枪声大作。

    按照布特妮的说法,血族是进化的种族,以进化挥生物的潜能,获得更强的力量与度,而拔异他们却是肮脏的退化,从原始中寻找能力,但不管是进化还是退化,在三维空间锁死的地球,科技力量的进步才是最强者,所以,不光是拔异会用枪,血族也是会用的,甚至更甚,还有违禁的重型武器。

    子弹拖曳者闪光,与天上落下的雨点一样密集地横扫过来,他们设了一个小型的埋伏,以现代化的武器为主,形成一个焦点网,枪手绝大部分都是普通人类。

    他们或许以为楚云升不知道,打了楚云升一个措施不及,而实际上,拥有立方体的楚云升,在第一时间就现了密集的绿芒隐藏在周围,因此枪声刚刚响起,他便陡然加,消失在原地。

    虽然跑不过子弹,但躲得过,以他的度,枪手在扣动扳机的那一瞬间,他已经早离开了枪口位置。

    落空的子弹仍然带起了一片惨叫之声,只不过声音是那些设伏的枪手们所出。

    楚云升没有杀光他们,只是冲开了一个缺口,普通枪手不是他的目标,豪宅里的血族才是。

    萦绕在身体周围的物子小剑,以肉眼甚至监视录像都无法捕捉的轨迹高飞舞穿梭,五米之内,绝无一个生命可以存活。

    在这里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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