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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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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我要分家!(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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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分家,林昭所得的一切财产,赚到的所有钱,都是东湖镇林家这个大家的,张氏就拥有分配权,也就是说假如林昭如果得了一万贯钱,这笔钱是归父亲林清源以及嫡母张氏的。

      如果真是这样,林昭宁愿不挣这笔钱。

      因此,他才想借着林简在林家的影响力,彻底摆脱张氏,自己带着母亲在城里过日子。

      要是这件事情不成,林简将要给他的那一套房产,林昭也不会去拿,因为就算林昭拿了,到最后住进来的,有可能不是林昭母子,而是张氏母子三人!

      听林昭提起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林元达也深深皱眉,他看了看面容坚毅的林昭,微微摇了摇头。

      “这件事颇为麻烦,今日我们且吃饭,暂且不提此事。”

      “明日我去见一见大伯,跟他提一下这件事,他是林家的大家长,应该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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