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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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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血书(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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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此案,按照皇帝的吩咐,彻查此事。

    这件事说简单极其简单,说复杂也极其复杂。

    说简单,是因为长安风上所刊载的内容,以及御史台诸多御史所弹劾的内容,大多是真的,只要一查就可以查到,问题是这些事情虽然是康家人所为,但是并不是康东来本人干的,毕竟他一个二老爷,不可能亲自带人到京畿诸县去强抢民女。

    这些恶迹,多半都是他那些下属所为。

    被押进大理寺的康东来,对这些事情都是推脱不知,反而康家的一些管事下人,主动跳出来把这些罪责统统担了去。

    这种东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些人铁了心要给康东来顶罪,一口咬死康东来毫不知情,刑部与大理寺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毕竟他们平日里最常用的手段,没法子在康东来身上使出来。

    总不能对着贵妃娘娘的胞弟,圣人的小舅子用刑不是?

    撇开这些恶迹不谈,康东来最大的罪行,就落在了谋害韩有圭一案上。

    蓝田知县韩有圭,的确是当年有名的清官,在长安城里也颇有官声,当初一家老小死在大火里,长安城里不少百姓,还赶去蓝田给他送行。

    而且,其人的官职并不低。

    蓝田县虽然是县级官职,但是它是归属京兆府之下,天子脚下的县令一旦做得好了,很容易就会升到长安城里来,甚至能直接升任六部各司员外郎之类的差事。

    就在大理寺与刑部官员不知道如何对康东来定罪的时候,这天早上,一个衣衫单薄,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人,跪伏在大理寺门口,在面前铺了一张绢布,咬破中指,以血为墨,写下了控诉康东来大罪的状书。

    这个少年人,正是当年幸存的韩有圭幼子韩参!

    少年人跪伏在大理寺面前,含泪写下血书,因为伤口容易愈合的原因,他几次咬破手指,才把这封血书写完,写完之后,整个人的脸色已经极其苍白。

    整篇状书,共二百余字,字字血泪。

    大理寺位于义宁坊,其时,有数百长安百姓在大理寺附近围观,不少人见到这封状书之后,都纷纷落泪。

    大九卿之一的大理寺卿,也不得不从大理寺中走出来,看到这封血书之后,顿时满脸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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