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emsp; 明洪武三年,因山西等边地急需军粮,政府募商人输粮到边关换取盐引,称为开中。四年,制定中盐则例。计道路远近,运粮多寡,考虑中纳商人能否获利等因素,以确定粮引兑换额。以后,政府根据需要,6续实行纳钞中盐法、纳马中盐法、纳铁中盐法及纳米中茶法、中茶易马法等。
  后来,因为其中便国便商,盐商们因为长途运输粮食的耗费巨大﹐曾在各边雇佣劳动力开垦田地﹐就地生产粮食﹐就地入仓换取盐引﹐便于更多地获利。因这种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经营的﹐故又称商屯。
  明初商屯东到辽东﹐北到宣大﹐西到甘肃﹐南到交址﹐各处都有﹐其兴盛对边防军粮储备以及开边疆地区有一定作用。
  后来民国大师孟森以为:“明代盐既开中,又兴商屯,既给军又垦荒,孔子所谓‘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费。’真谋国之至计也。”
  但是,什么都有好有坏,一个政策当时是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状况的改变,也就出现了弊端,这就是政久弊生的道理吧。
  当时﹐随着官僚集团的日益**﹐皇室﹑宦官﹑贵族﹑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纷纷奏讨盐引﹐转卖于盐商﹐从中牟利。这一现象被称为“占窝”。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破坏了开中制度﹐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改革盐法以弥补国家的财政收入已势在必行。
  孝宗弘治时﹐叶淇为户部尚书﹐改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交纳于运司﹐解至太仓﹐再分给各边﹐每引盐输银三四钱不等﹐致太仓银增多至百余万﹐国家的财政收入骤增。
  看着是好事,但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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