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网恋对象是明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54 内容为王!(3/3)(第2/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sp;当然是签合同。

      上一次见面,李嘉良和张昀签了《隐秘的角落》使用版权的转让合同。

      那时候,李嘉良觉得张昀不过跳梁小丑,他完全没把张昀放在眼里。

      然而这一次,两人的见面,却是为了嘉良影视公司的转让。

      此时此刻,亦如彼时彼刻。

      可是此时此刻的李嘉良,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不用在这里阴阳怪气。”李嘉良憋着一口气,只觉得胸口一团火蹭蹭往上涨。

      他一拍桌子,不想再谈起这个话题:“签合同吧!”

      进来以后一直在旁边看戏的法务立刻走上来,将一式两份的合同分别递给张昀和李嘉良。

      这份合同简明扼要,说明了嘉良影视公司的转手。张昀将会以三千万的价格,将嘉良影视公司全盘接下,包括公司内的员工合同,以及各种拍摄器材。

      一个经营多年的影视公司,卖了三千万。李嘉良自己觉得很亏。而且这三千万的价格,其实就是用来弥补亏空的。嘉良影视本来就因为《无畏》赔了三千万,这个交易的实质,就是张昀把嘉良影视亏的钱补上,这家公司便归张昀了。

      李嘉良早就知道这一切。他拿起合同,认真而仔细地看了起来。

      这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但当他看到“嘉良影视”四个大字时,哪怕早就将公司当成了一个赚钱

-->>(第2/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