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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系统来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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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四章 作假亦能正其情(第四更)(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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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三人吃过饭,各自回去办公。

    晌午的时候,宫中给送来饭菜,推车,整个政事堂的人自己端着托盘盛。

    吃多少都可以,但不准浪费。

    餐车上有牌子,李隆基亲自写的:想想还有百姓吃不饱饭!!!

    大家就一点点盛,也不知道自己能吃下去多少。

    毕构刚吃上,有人来报。

    “蓝田县县令与县丞联名上书,县中开采加工之商人,自买自卖货物,欲免费给京兆府搭路边棚子,愿缴税,应否?”

    内容很简单,就是说这税收还是不收?

    自己买自己的东西,转头给捐了。

    不收税吧,确实是有买卖。收税吧,人家都捐了,白占人家便宜?

    三个宰相比较懵圈,这是啥操作?没见过呀!

    “隆择,给李易写信,问他。”宋璟不愿意费心思,干脆找能人。

    毕构点头,找来纸笔,想了一下,写:蓝田县的人捐东西是怎么回事儿?收不收税?

    只这一句,让人送去,自己继续吃饭。

    信送到的时候李易刚刚放下筷子,看一眼信。

    他没明白是啥意思,捐东西收不收税?捐东西怎么收税?

    “宋德,蓝田县什么情况。”李易找来宋德。

    “东主,梁掌柜他们自买自卖,石棉瓦,要盖棚子,说是一人出三千缗,实际上一千二百缗,要交税。”

    宋德知道情况,梁掌柜等人又不在蓝田县,他们在长安城里。

    “缺心眼啊,直接就说一人捐三千缗的东西,何必转一圈,找人跟他们说一声,不交税,没要补贴就不错了。”

    李易认为合伙人的操作手法有问题,确定价钱不用非得自买自卖。

    李易现自己应该教一教合伙人,虚报一下捐赠数目,然后…没有然后。

    直接捐赠在他那个时候不可以抵税,除非向特定机构捐赠,才能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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