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福尔摩斯年轻的时候或许真的很吊,不对准确来说不是或许,就是非常牛掰,并且很重要的是这个牛掰不是像《亲爱的福尔摩斯》那样直接告诉你的,而是让你自己感受的。
因为一开头就有这样一段话,他知道,里面一定会有从远方寄来的奇怪礼物。会有杂志或电台的采访请求,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求助(宠物走丢了,结婚戒指被盗了,小孩不见了,以及其他各种最好不予理会的无趣琐事)。当然,还会有尚未出版的稿件:根据他以往经历写成的耸人听闻、容易令人误解的小说,对犯罪学自以为是的研究,悬疑故事集的样书。也会有溜须拍马的信件,请求他为即将出版的某部小说美言几句,留下一两句赞美的话好让他们印在书的封面上,又或者,可能的话,帮忙写篇正文简介。他一般极少回复这些信件,也从来不会满足记者、作家和沽名钓誉者的任何要求……
看看,求他的人真的是相当的多,从这一段描写就能够轻松看出,很厉害。
“咦,这个老头还挺有意思的。”易罗圣看着这段剧情
[……
他拄着拐杖,从扶手椅上慢慢站起来,朝门口走去,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每一步,一步、两步、三步他没有理会蒙露太太在身后的唠叨(“你想让我陪你去吗,先生?你自己去没问题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艰难前行,不愿去想象她此刻皱起的眉头,更没有料到,他刚一出房间,她就找到了他的牙买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弯下腰,从椅垫里把那难闻的雪茄捏起来,扔进了壁炉)。
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时多走了两步。……]
“很理智的一个老头,竟然能够从,走的步伐中,从而判断自己行动比以前更加迟缓了。”如果用一句话,易罗圣就只有用理智来形容,称呼也从老不死变成了老头,但即使是这样他也喜欢不起来。
就是代入感,而推理小说,还有一层就是和侦探一起解密,如果能赢了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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