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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星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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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二节 相遇(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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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圈嘛,先有名,再有利。人家把一个人炒起来,容易吗?不得变着法儿的挣钱啊!

    写两句话,就叫作词。哼一句不招调的,那叫作曲。

    至于弄出来的东西,好听不好听?

    只能说好听!

    不接受反驳。

    反弹一切说不好听的话。

    但凡多说一句的,粉丝水军,一拥而上。不喷得你审美缺失,怀疑人生,那都不算完。

    名气上去了,那么这有钱的下家,就跟着来了。

    广告,代言,出场费,那全都是高价的。

    您说这样的偶像,一年挣多少钱?

    动不动就跟你说一句,这是内部价,友情价,看您顺眼,来个大减价。

    可就这样,那也得是过亿的价钱。

    你别嫌贵,还不打折。

    你得了解这粉丝的心理,但凡偶像喜欢的,那就是最好的。

    但凡偶像没见过的,那就是最差的。

    偶像的世界观,那就是最完美,最好的世界观。

    如果跟现实世界观有冲突?嗯,请参照上面一句。

    =

    所谓的什么‘小天王’啊,‘天王接班人’什么的。

    李锦文从来没想过。

    第一是他没兴趣。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是什么材料,他自己太清楚了。

    说的好听,那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

    说难听点,那就是给三分颜色,那就该开染坊。

    被人一夸,那就容易飘。

    娱乐圈里,这类人,那是最容易出事的。

    第二嘛,自然也就是,他李锦文的‘黑材料’,那还在以前的公司攥着的。

    加上,眼下他的情况,他倒是很满足的。

    唱歌。有人听,有人喜欢。

    多少人,能在爱好上面,养活自己的?

    那是少之又少。

    反正是李锦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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