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坦帕似乎完全没有要停的意思,越说越起劲,脖颈上的刀疤涌动起来:“……打起架来胆子最小,还最喜欢掀姑娘家的裙子!”
胆子最小……掀姑娘家的裙子……
泰尔斯的脸色越来越古怪。
“额,也许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科恩?”
坦帕的笑容停滞住了。
“但那就是科恩·卡拉比扬啊,黑发棕眼,跟个瘦猴子似的,”坦帕的脸上出现了怀疑:“你说的是哪个科恩?”
泰尔斯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科恩……额,一个离家出走的大少爷,他很高,几乎有六尺半,很壮,肌肉发达,金发碧眼,”泰尔斯试图描述印象中的那个大高个儿,希冀地看着老板:“擅长用剑,动作敏捷,打起架来喜欢靠身体欺负人,说起话来还有些……怎么说……”
泰尔斯想了半天,才抬起头来,尴尬地道:
“……笨笨傻傻的?”
坦帕听了这些描述,脸庞重新皱起来。
“听上去像是个讨人厌的笨蛋。”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
好吧。
看起来……确实是搞错了。
“事实上,如果你认识他,就很难讨厌他了,”泰尔斯摇头道:“他有些……特别。”
坦帕若有所思。
“嗯,我们说的,”酒馆老板摊了摊手:“也许真不是同一个科恩。”
“哦,”泰尔斯抓起酒杯,不自然地笑了笑:“这样啊抱歉,认错人了。”
就在泰尔斯准备喝一口酒以缓解尴尬的时候
咚!
泰尔斯惊讶地看着把手掌死死按在他酒杯上的坦帕:“怎么?”
只见“我家”酒馆的老板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相信我,你不会想喝这杯酒的。”
在泰尔斯惊疑的眼神下,坦帕一把撒掉了酒杯里的酒。
“那里面加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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