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刀,后脑勺上一记狠斩,当场晕倒。
剩下两人,一人被赵伝卸掉了胳膊,余下一人被方百花顺势一脚踢翻在地。
一切都只在电光火石之间完成,赵孝骞几乎只眨了一下眼睛,他的四名精悍的家将便已失去了战斗力。
就在赵孝骞尚自目瞪口呆之际,赵皓眼露凶光,向前逼了一步,吓得赵孝骞急忙后退了三四步,却听赵皓冷然说道:“我敬你是长辈,还请好自为之。”
除了官家和几个王子,其他的宗室都是废柴一般的人物,他们在历史上活着的最终意义便是在靖康之耻之中,被金人一锅端,这种人对于已变得野心勃勃的赵皓来说,如同蝼蚁一般。
赵皓说完,率众扬长而去,只留下凌乱的赵孝骞。
赵皓的嚣张,也并非毫无分寸,狂妄自大。
按照宋朝的宗室制度,宗室子弟,不可掌实权,但却可有特权,这种制度其实是一柄双刃剑,对赵皓本身来说反而是一种保护。
宗室子弟犯罪,其他机构不能直接奏报,而是先将所犯罪过情况送大宗正司,再由大宗正司代为奏报。
但是大宗正司对于宗室违法事务的直接处理的权限很小,大宗正司宗室之间的矛盾纠纷有裁决权,却没有处罚权。在宋神宗初年,大宗正司连犯杖罪也不能直接处罚。由于宗室众多,违法之事自然不少,事事上奏,非常烦琐,两年以后神宗终于稍稍扩大了其权限,“诏自今宗室过失,杖以下委宗正司劾奏”。
但是就算是杖责,大宗正司也得极其谨慎,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能轻易动刑的,其实就算有足够的证据……赵皓也不会乖乖的送上来给你杖责啊,你又没兵马调动权,叫我去受杖责我就去啊?
至于其他处罚,那你得收集足够的证据,上奏到官家那里,而且只要不是什么天怒人怨的大罪,呈献到官家那里多半也会搁置一旁……这种狗皮倒灶、鸡毛蒜皮的小事,官家哪里会理会?
所以说,从宋朝的宗室制度上来看,赵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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