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忠,而非向领主效忠,这是英国法的一个特点。
国王为了分贵族的权势,即任命郡长,最初是负责郡的治安工作和主持郡法庭。
因此郡长成为地方上王权的代表,有着巨大的势力。国王为了担心郡长势力过大,甚至规定郡长任期只有一年!而如果国王去世,郡长必须自动下台。
晚近随着都铎王朝时期,贵族势力基本已经溃败,王权利用扩大王室法庭的司法权(规定40先令以上的诉讼归王室法庭管辖),从而剥夺了郡法庭的权力,并且通过重建各郡的民军,由专任的治安官统帅,从而剥夺了郡长的军权----此后郡长成为一个几乎只是单纯的礼仪性质的职务。
但是爱德华却必须要认真对待,各郡郡长几乎就是国王的化身,他们没有什么权利,但是他们的存在就代表着国王的权利的下渗。
“陛下,这是我及诸位大臣草拟的名单,请您过目!”
财政大臣法里斯捧着手里的人员名单,恭敬的交到爱德华的面前,然后正襟危坐,面含微笑,看上去温润尔雅。
爱德华仔细地看了一下,发觉这些人基本上都原班人马,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任职罢了。
爱德华也没有说什么,这些都是惯例罢了,国王手里也没有什么人才,况且郡长的手里也没有权利,重要性不高。
“很好,枢密院草拟的这份很好,交给掌玺大臣盖上国玺吧!”
爱德华潦草地看了看,不到三分钟,就开口说道。
“是,陛下。您满意就好,这是我们枢密院同僚最高兴的事情!”
财政大臣法里斯露出欣慰的笑容,语气诚恳的说道。
然后,收起名单,准备走的时候,爱德华普德阻止了他。
“我的大臣阁下,不知道最近地方上的暴乱如何了?”
爱德华喝了口浓茶,有些白嫩的脸渐渐红润了些,随即沉声说道。
“陛下,由于爱德华公爵大人的离职,再加上上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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