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一番场景,是个人都会脑壳疼。
脑海里思考很慢,但是外面的时间却过得很快,不到一会儿功夫,莱米尔这样的感觉,很快,他就感受到了马车的停顿。
“先生,南剑桥到了!”马车外,马夫厚重的声音传进来了。
“好的,我知道了!”莱米尔轻声地答应道。
他起身,掀开车帘,门外的马夫很自觉地扶着他的手臂,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右脚一下,整个身体很快就下来了。
感受一下脚底软乎乎的地面,放目一望,稀稀疏疏的杂草,冒着青苗的农地,嬉闹的孩童,天空中飘下来的毛毛细雨,空气中还带着熟悉的泥土气息,这种味道很让人舒服。
莱米尔眼睛一眯,嘴角轻轻地翘起,身体慢慢地放松开来。
这时,一个小孩拖着长鼻涕,穿着穿着大洞的破麻衣,有些害怕地走了过来,一边吸着不舍得丢下的鼻涕,一边用稚嫩的喉咙问道:
“先生,你要去哪里耶?”小屁孩抬起头,圆溜溜眼睛盯着他的脸蛋,胆怯地轻声问道。
当然,这是莱米尔自己猜的,他只听到去哪里和先生这几个词。
“我来找费舍尔爵士,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看着眼前冒出一个小不点,莱米尔露出一副自认为亲切和善的笑容,弯下腰,轻声问道。
当然,对于莱米尔这纯粹的伦敦腔,小屁孩也是一脸的迷茫,不过好在,大部分都是相同,尤其是他强调的“费舍尔爵士”这两个词,小屁孩还是听得清楚的。
“在那里,最大的那个——”小屁孩揉了揉鼻子,嘟起嘴,大拇指向他身后一指。
莱米尔虽然听不懂他具体说得什么,但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转身一看:
一群破旧的泥巴房中间,一座砖瓦木制敞亮的房子,鹤立鸡群的一般的伫立着,迎着丝丝细雨,显得格外地豪华和奢侈。
这样的房子倒是符合费舍尔爵士的身份,自己也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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