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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与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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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罪人(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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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最后还是李强说“他有钱!你不用在正途上,他就会吃喝花光了。”

    于是,荷花嫂子才收下。其实开一个裁缝店一百块大洋足够。周林多给,是让荷花嫂子平时生活好点,因为小孩长身体需要营养。

    同时,李强对荷花嫂子下了死命令:如果书店被查,他被抓,荷花嫂子一定要坚持住,保持一个外人旁观者的态度来对待。

    因为书店一破坏,她这里就会紧急启动,成为谍小组的联络点。

    她要肩负起责任,继续谍组的工作。

    而在周林安排好荷花嫂子的第二天,一个消息让周林惊愕了。

    不知是谁探得了实情,并将消息透露给了报社,1939年1月8日的明珠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文章叙述了劫机事件的全过程。

    周林与汪精卫的谈话也刊登了出来,经过记者的追究和分析,最后确定了劫机者为:小林业部、花间三十、周林。

    文中的重点关照了周林,并列出了他的十大罪状。

    一,莲花弄,杀死了地下党地下工作者四人。

    二,家中设伏,杀死中统“锄奸队”四人。

    三,带队破获中统明珠情报站,至中统站长和行动队长死亡。

    四,将抗日急需的枪支弹药从武汉偷来明珠,武装伪军。

    五,带队给日军樱花特攻队做地面指引,致使华侨支援延安抗战的几百万美元的物资被日本樱花特攻队炸毁。

    六,接引汪精卫叛逃,劫持民用飞机,杀死军统十余人。

    …………

    当天,全国的各大报纸转载了这篇文篇。

    接着,全国有十几所大学的学生上街游行示威。

    上百个民族资本企业家和社会名流纷纷向重庆、延安发出公开电文,声讨中华民族的叛徒、汉奸周林。

    更有企业家招榜悬赏:杀死周林者,赏大洋十万块!

    延安的报纸刊登了中国共产党的决定:派精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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