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血蔷薇洗劫奥克塔利亚城(第2/6页)
“只要”工作十个小时以上,便能维持得了一家人的温饱。若再勤奋一点,工作十二个小时,便时不时能割上一两块肉,给孩子们带点糖果点心,逢年过节可以给家人们换上新衣,甚至还能存上一些钱。
如果是在陆希的家乡,996和这种工作强度比算得了什么啊?赤旗早就可以继续招展了。可在现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城市小市民们却觉得自己很幸福,至少比需要苦巴巴地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们幸福多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总是能看到希望的。
可现在,这样微小而确实的幸福,脆弱地就像是在夏日烈阳之下的肥皂泡似得,说没了也就没了。
今年四十岁的塔兰抱着一个大纸袋,穿过了伊莱夏尔东城区的小巷。他的步伐略微有些沉重,脸上挂满了疲惫,但手里的大纸袋中却散发着烟熏火腿的香气。不说是现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就算是平常,这在东城的贫民窟中也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美食。在这种地方抱着一大袋火腿穿街走巷,按理说早应该被人打闷棍了,但这个满身疲惫充满了生活沧桑和疲惫的男人,却像是在巡视自己地盘的狮子似得,明明满身都是破绽,却无人敢于造次。甚至在他路过的时候,街口正在互殴的两个醉酒男人也赶忙停了下来。他们满脸淤痕和肿胀的老脸实在是不堪入目,却也冲着塔兰露出了近乎于谄媚的笑脸。
塔兰哼了一声,没有理会醉汉们继续前进。他刚走开,这两人便再一次互殴了起来。
“都这个时局了,有这心思还不如去搬砖……呵,这年月连搬砖的活都不好找了呢。”男人在心里叹了口气。就连他这个在贫民窟中“小有威望”的人都觉得前路迷茫,更何况别人呢。
在离家还有一个街口的时候,塔兰又整理了一下纸袋里的东西:一块只有拳头那么大的白面包,一条小臂长足可以把他敲死的黑面包,四个脏兮兮的土豆,一条依稀泛着一点绿的臭烘烘的咸鱼,一瓶至少有三年以上的豌豆罐头,以及一条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年的风干肉。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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