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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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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群山中的瓦莱哈尔(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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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也是玛拉女神唯一能做的事情了。”陆希笑道:“按照乌夫斯坦大人的笔记记载,他们和某个神孽大战一场,也遭到了光灵的袭击,在损失将近一半队友之后到达了这里,总算是得到了难得的修整和喘息。他们在这里花了三天时间休息,如果不是知道外面的世界还需要他们,差点都准备在这里繁衍生息了。关于这一点,嗯,矮人的文学作品中好像有一首非常有名的叙事诗歌,描绘了隐藏在群山之中的,如梦似幻的辽阔世界。一群冒险家偶尔来到了这里,度过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啊?这个,您说的不会是《群山中的瓦莱哈尔》?作者是哈达夫?黑须,启明战争时期很著名的矮人战士和战地文学家,写了不少大战中的英雄史诗呢。”肥雪豹想了一会才反应了过来:“对啊,他是山丘之王乌夫斯坦的好友,当年应该也是参加过这个冒险队的。”

    “瓦莱哈尔在矮人文化中指的是一个完美的,无暇的,万物和谐的自然世界。在那短短三天的时间,对于诗人来说,大概便是他此生最幸福的一段岁月了,便这样在脑补出了一个发生在如梦似幻,天国一般的桃源净土中的,人与自然的故事。”陆希笑道:“怎么样,想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吗?”

    帕纳尔西斯刚想要说一声“好啊好啊”,但随即意识到,陆希要是有那么好的人品自己也就不用辛苦只要当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安静的宠物就好了,又哪里可能还被赋予向导老司机炮灰应急口粮等等职务了。他当场便忍不住哆嗦了一声,在脸上挤出来了一个难看又勉强的笑容:“这个,最好还是不要了吧。我们……啊不,小主人您的时间最宝贵的,老帕我啊,还是能跟得上的。”

    陆希不置可否地笑了一声,视线在原野上扫了一圈,然后用力弹了弹手指,放出了机动力最好的星灵——“骑士”亚历山大,以及在仅仅两个月以前才刚刚契约成功的两个星灵,“战车”卡里乌斯以及“游骑兵”拉萨勒。

    前者是一个由四匹披挂甲胄的高头大马拉拽着的大型双轮敞篷战车,由一名穿着锁链甲头戴敷面的大汉驾驭着,战车至少可以乘坐三人以上。当然了,仅仅从那战车两侧车轮上的刀刃,和四头高头大马浑身包裹的铁甲,以及冒着火星的双目便能看得出,这毋庸置疑是星灵中正面冲击和突防能力最强的一位,甚至超过了连人带马都是重装备的亚历山大。

    至于后者,则看上去要灵巧了很多。不过是一个体型甚至略微有些矮小瘦弱,骑乘着一匹体型敦实的大青马上的男子。他披着皮甲,头戴铁盔,脸上则蒙着亚麻面纱,武器是弯刀和弓箭。一看就是亚瑞尔高原和奥格瑞玛大草原之间的普通游牧骑兵的装束。

    在陆希把星灵召唤升到了20级以后,他契约的星灵数量也越来越多,倒是真的有一种奥鲁赛罗老爷子当年的星灵军团的味道了。

    “我要一群陆行鸟!至少要五匹以上。”陆希简单地命令道。

    三位有骑乘能力的星灵点头从命,绝尘而去。

    “那个,小主人,您这是要……”

    “当然是坐骑咯,难不成还是食物不成?放心吧,我身上还带了几块兰巴斯,就算真的弹尽粮绝,靠这个也能让我们坚持到明年去的。”陆希笑着拍了拍肥雪豹的脑袋:“当然,就算是连兰巴斯也没了,我不是还有你吗?”

    “……”

    “所以说了,你又哭个啥?”

    “……不,呜呜呜呜,我只是突然觉得,我以前读过的《群山中的瓦莱哈尔》,实在是太适合现在这个场景了。呜呜呜呜,尤其是在第三幕,女主角为了主角去喂苍髯狼的时候……”

    陆行鸟当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驱赶过来赶路的。这是一种和陆希的家乡的鸵鸟有八九分相似的大型鸟类,但体型更加庞大,毛发的颜色介于淡棕色和金黄色之间,看上去相当地柔顺华丽,而且长了一张相当人畜无害的脑袋,倒像是一只大号的金丝雀,一双漆黑圆溜溜的大眼睛宛若黑珍珠一般,一直呈现着温和友善的目光。

    在神话纪元,这是一种生活在奥格瑞玛大草原(当时还不是大荒原)的动物,奔跑和载重的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的马匹,而且由于性格温顺忠诚,外形虽然大只了一点却还算可爱,也是当时在北方世界非常流行的一种牲畜兼宠物。记得吉尔萨拉德的黄金帝国最为繁荣的时期,被打仆街的格尔萨人一方面傲娇地不承认自己已经臣服,一方面却各种老老实实地跪舔,还给菲茵女神送来了一群陆行鸟。其中一只金黄色的雌鸟尤其得到她的宠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当时乌尔克城的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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