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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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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佛爷?狗屁!(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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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珠、红玉髓、蜜蜡、牛羊皮毛、水晶、刚玉、铜、朗生、堆穷、差巴。

    双方贸易以金币、银币和南中通宝为货币交易单位,若上述货币不足,亦可以货物之市价抵扣账款。

    八、现在签订的《条例》以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算起,有效期为十年;但是,到第九年半时双方都没有提出要修改的要求,则该《条例》有效期将再延续十年。因此,将以每十年期满为一个周期。

    九、该《条例》的汉文与藏文的两种文本已经做了详细的对照,如有歧义,将以汉文版为准。

    十、双方签署条例后一年之内,南中宣慰司将出动不少于3000人的军队,协助乌思藏都司攻打哲孟雄、热日、白隅吉墨郡及波密。攻下上述地方之后,哲孟雄、热日归属日喀则,白隅吉墨郡归属洛喀。波密归属工布。乌斯藏都司在上述地区建宗之后,南中宣慰司方可进驻上述地区设立商务代办处。

    十一、条例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署附录,同样享有相应的权力。

    十一、该《条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大明崇祯十四年(乌斯藏第十一饶迥水羊年)八月十一日签署于顺化。

    固始汗(印章)

    四世大博学珍宝(印章)

    五世大海上师(印章)

    大明乌思藏都司固始汗及黄教活佛大海上师、大博学珍宝智者全权特使仲麦巴.陈列嘉措(签名)

    大明宁远伯李守汉(印章)

    大明南中宣慰司宁远伯麾下福建总兵郑芝龙

    大明南中宣慰司宁远伯麾下隆盛行总办李沛霆

    这份墨迹未干的文书,算是李沛霆、郑芝龙、陈列嘉措在十几天里互相勾心斗角,磨嘴皮、玩文字的成果。

    虽然已经决定贯彻黄教一贯的抱大腿传统,依靠这支已经在乌斯藏家门口的势力在乌斯藏境内为自己壮大声势。但是,陈列嘉措还是要在具体条件上好好的拿捏一下,讨价还价一番。这就像是从事娱乐行业的失足妇女,在和客人进行实质**易之前,少不得要扭捏作态一下。说点什么“咱是卖艺不卖身的”、“我刚来。暂时还不想做这个”的话,其实呢,所谓刚来的话,已经说了好几年。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来标榜一下自己的身价。二来则是看看能不能从冤大头身上多敲些好处出来。

    而他的一番做作,也算是颇为有些成果。

    在南粤军与乌斯藏的这份贸易条例的附属文件里,便有一份关于明确南粤军与乌斯藏内部黄白两教派之间关系的文书。

    文书里明确规定。南粤军不得以武力、金钱、物资作为后盾来擅自改变当下乌斯藏境内的教派势力分布范围,不得以武力、金钱为诱惑来迫使信众改宗其他教派。

    作为对应的条款,固始汗、大海上师、大博学珍宝智者为代表的黄教僧俗势力,也不得以武力、金钱、物资等手段擅自改变当前藏南地区宗教信仰分布范围。若因某种不可抗拒力量确需改变时,必须先行告知南粤军当局,得到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否则,南粤军当局有权力使用自己的一切手段和力量来进行阻止。

    “好!你们做得不错!”

    拿着这份两位姻亲与乌斯藏的僧俗势力签订的商贸条约,守汉脸上不由得喜不自胜。

    这份条约,看上去是基于双方平等互利的,甚至有些偏重于乌斯藏当局的利益。可是,基于南粤军强悍的工业生产能力和海洋运输能力以及军队的强大战斗力,只要这份协定被贯彻落实,那么乌斯藏就迟早是守汉锅里的一块肥美的牦牛肉!

    不信?随便找一条给大家分析一下。

    “双方之高僧大德有权利有义务对对方辖区内官民百姓做弘扬佛法之事,双方之僧俗官衙不得以教义之差别对双方之高僧大德及信众加以迫害。”

    如今在南粤军的主场上,佛教大体上是小乘佛教和六祖慧能的禅宗的天下,不要忘记了,六祖慧能就是广东人,光孝寺跟六祖关系很大,而且六祖还是南派禅宗的创始人。

    从教义上来说,光是禅宗的一个顿悟直接就把佛教搞政教合一的可能性给拍死了,任何人都可以修行佛教,任何人都有佛性,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宗师,任何人都可以成佛,哈哈哈哈!

    这样的教义足可以把主张修来世、为来世积福的真正统治者麻醉人民的工具——乌斯藏系统的佛教甩下七八十条街去!

    你打算驱逐、迫害这些禅宗的大和尚?还有他们的信众?你是不是活腻歪了?打算发动宗教战争了?是你率先撕毁协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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