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三名球员的任务都是一致的,将线卫和角卫都牵制住,阻拦他们切断林奇的跑球路线,清空路面。
至于纽曼,他是近端锋,重型武器,他的任务则是将整个二线搅得天翻地覆,如果可以牵制出一名角卫,缓解威廉姆斯的压力,让威廉姆斯进一步为林奇开路,这就再好不过了;如果不行,那么两名安全卫就是纽曼的任务——
同时,他还必须转移费城老鹰防守组的注意力,以蛮不讲理的强硬冲刺,扰乱防守球员的注意力。在开球之前,陆恪移动了吉恩,其实就是种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让他们以为这是传球进攻;而纽曼的动作则让这颗种子生根发芽。
所以,没有杂念,没有思绪,甚至没有接球的负担,纽曼就这样狂奔着,肆意地狂奔着。简单粗暴的战术,却在近端锋的强壮身躯执行之下,变得虎虎生威起来。
砰砰砰!
纽曼跑得酣畅淋漓、跑得忘乎所以,整个人越跑越刺激,越跑越开心,犹如一把出鞘的长剑,犀利而尖锐地刺向费城老鹰的软肋,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如果不是在比赛中的话,纽曼几乎就要张开双臂,拥抱狂风了。
他就是风之子。
尽管如此,纽曼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冲刺,再冲刺,二十码,三十码,四十码,中线……脚步依旧没有放慢下来,三十码的距离,其实只是两个呼吸之间的事情而已,不到三秒时间,纽曼思考着,他是不是应该做出接球的假动作,几乎晃动防守二线。
但问题就在于,三秒时间,林奇肯定已经冲出来了,大家都知道是跑球了,他的牵制作用也不存在了。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了呼声,“纽曼!接球!接球!”这是威廉姆斯的声音,顺着风声传了过来。
纽曼浑身的肌肉猛地紧缩起来,一个回头,然后就看到了高高扬起的橄榄球,犹如彩虹一般,呼啸而来,此时甚至还没有达到顶点,这意味着……下落弧线还将有一段距离。
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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