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中的风声鹤唳让人不由皱起了眉头,下一秒,洛根就看到了一袭白衣的陆恪一个凶猛的上步,抬起了右手在夹缝之中做出了传球姿势。
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脑海之中的直觉亮起了灯泡,甚至没有等到陆恪出手,懒散的脚步就再次紧张起来、放松的肌肉就再次紧绷起来,一边后退,一边调整,以小碎步的方式开始调节自己的接球姿势和位置。
这是一个计划之外的传球,没有沟通,也没有交流,只能通过平时的传球配合来互相揣测。
洛根了解陆恪的传球习惯,低头用余光看了看自己所处的位置,约莫是在红雀队半场的四十七、四十八码线左右,现在距离陆恪大约是四十码,这意味着,他应该再往前跑动七、八码;而方位则应该稍稍偏向中间一点,这是一个基础的球门路线。
喧闹,浩浩荡荡的喧闹,整个世界都开始震动起来,躁动和嘶吼如同狂风骤雨一般砸了下来,制造出了冰雹效果,天崩地裂、山呼海啸,菲尼克斯大学球场之内激荡着难以置信的音浪,将球迷、球员和球场完完全全地连成一体。
狂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灼热在皮肤之表舞蹈,就连血液奔腾的声势都迸发出了雷鸣般的震撼,但,洛根却浑然未决,肾上腺素的狂暴只是让他越发专注起来,视线死死地盯着那颗橄榄球,瞬间就进入了忘乎所以的状态。
他甚至可以捕捉到那快速旋转的梭子球,卷起了一股一股气浪,就连耀眼的阳光都已经沦为了背景,所有的蔚蓝、翠绿和暗红色都化作了一团光晕,演变成为了浩瀚星辰一般的恢弘,轰轰烈烈地朝着他的胸口飞奔而至。
洛根所需要做的,仅仅只是将双手摆放在胸口,小碎步完成了所有调整之后,在三十三码线附近,准确无误地完成了接球,“嗖”,一声脆响,洛根就再次感受到了那股扎实和厚重,一切都如此准确、如此轻盈、如此恰当,没有任何难度,就如同日常的练习一般。
不过洛根知道,这不是练习。
“压力……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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