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才会精疲力竭,斯坦斯丘陵里面根本找不到比他们更能跑的动物,如果他们是在追人的话,伙计,人跑上一个钟头就只能躺在地上喘气啦。
“追击猎物的时候,这群狼不会太过逼近猎物,就算能追上,他们也会不远不近地施加压力,让猎物惊慌失措,拼命逃窜,他们就在后面跟着,待到猎物的体力耗尽,然后一拥而上。狼不是一种凶猛的野兽,比起那些猫科动物,狼的咬合能力很差,他们的撕咬能力根本不足以致命。狼群会一只一只地扑到猎物的身上,每一只狼都咬住猎物,直到猎物动弹不得为止。确认猎物失去了反抗能力之后,狼王就会出来,给猎物最后一击,然后开始用餐。”安德森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再怎么厉害的人,遇到狼群也是没法子的,除非狼的攻击根本无法破除防御。除了那些食人魔和巨魔,森林里面最危险的就数这些家伙了。”
“可是您刚才说狼群不会攻击商队的。”
“是,是啊,狼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动物。”安德森大叔打着哈欠说道:“可是若是他们饿极了,为了生存下去,也就只好攻击商队了。”
杨海和卡库路契亚面面相觑。
“听起来像是真的,不像是吹牛。”卡库路契亚不确定地说。
“不知道龙粪的驱逐效果有没有用?”杨海想了想:“如果龙粪只能吓唬一下狼群,不足以让他们放弃追逐的话……万一狼王有反隐法术,让你的次级隐身术失效……你就死定了。”
“为什么是我死定了?你呢?”卡库路契亚反问。
“我不信狼王级别的反隐法术能看破我的隐身。”杨海实话实说:“再说狼群也跑不过我,他们耐力再好也没用,我10秒钟就跑得他们影子也看不见。实在不行我还能躲在神庙普拉多的肚子里面,那个地方你和狼群都进不去。所以……要是遇到狼群的话,你好像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等死了。”
卡库路契亚很郁闷地上论坛翻找着消息。自从迷上论坛之后,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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