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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至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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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伤仲永》(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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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了!”方礼一边挣扎一边大喊。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方运道。

    桌子落地,方运把手伸向翠玉宝竹笔筒,手指拨了拨,最后从笔筒中抽出一支狼侯笔,这可不是用黄鼠狼毛制成的狼毫笔,而是狼妖侯尾巴尖制成的毛笔。

    狼侯笔堪称是最硬的毛笔,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刺破纸张闹笑话,但若能用狼侯笔写出字,那必然字字如刀,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曾经有书生用狼侯笔为凶器刺穿人的喉咙,此笔的锋利可见一斑。

    只有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文人才会用狼毫笔,庆国状元季梦先攻击方运的檄文就是用狼毫写成,不仅字如刀,也能让意如刀。

    方运慢慢深呼吸,笔锋入墨,竟然有一丝金铁交鸣声。

    等狼侯笔吸满了浓墨,方运道:“使方礼遗臭万年者,非方仲永,乃方运,乃方礼!”

    说完,方运左手握住三品文侯印,右手提笔书写。

    “济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

    “轰隆隆……”

    天空无风无云,却有雷声,而在大源府内每个有文位的人,下到童生上到大学士,全都文宫轻动,一起抬头望天。

    每个人都听到一个冰冷如石的声音在高声朗诵一篇文章。

    “济县民方仲永,世隶耕……”

    在文章的写作过程中,整座大源府数百里内所有文人异常惊讶,随着文章不断继续,许多人拍手叫好。

    “笔伐!文人笔伐!好胆气!好文采!不知到底是何人!”

    “我景国有此犀利笔锋,何愁妖蛮小儿!”

    “写得好!我早就看不惯方礼!好好的孩子被揠苗助长,简直是读书人之祸!”

    “唉,这人写的不错,方仲永在童生试之后,文名的确不行了。”

    “咦?文中称方仲永为侄子,又有如此笔锋,那非方运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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