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家的大明郡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九节(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怎么了?”

    “哦,七栋的403号吗。。。那你昨晚在家睡觉,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动静和声响?”

    “奇怪的动静和声响?警官,昨晚,我隔壁那对夫妇吵架,吵得很大声,这个算不算动静?”

    “不是说这个。”刘辟云不耐烦地摇头,他说:“我是问你有没有听到一些异样的声响——比如说直升机或者吊塔啊之类重型设备运动的声音。”

    许岩摇头:“没有——我们这里怎么会有直升机飞过?”

    “嗯,那你有没有听过有人打斗、惨叫什么的声音?或者其他特别的声响?”

    许岩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阵,摇头道:“我什么也没听到。警官,出什么事了吗?”

    刘辟云摇头道:“没什么事,跟你们小区应该关系不大。行了,你拿着书,这是要去上课了吧?我这就不耽搁你了,你忙吧。”

    “哎,刘警官,那我就先走了~回头见~”

    许岩挥挥手,和刘辟云道了声告别便向小区门口走去。他注意到,几个警察都在有意无意地看着自己,就这几句话的功夫,他背后的衣裳已全然湿透了,却还得装出镇定的样子来,在警察们的注视下走得平静自若,那几步路真是走得艰难无比。

    这时候,我们的许岩同学还没意识到一个事实:他对警察的恐惧,其实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在昨天晚上,动手杀人的是朱佑香,抛尸下楼也是朱佑香,朱佑香与许岩没有任何人身隶属关系,也根本谈不上指使。在整个过程中,许岩什么也没做,他因为受伤失血过多,唯一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哼哼而已——严格意义上来说,许岩甚至连同犯或者从犯都算不上。

    所以,大家就明白了,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许岩完全是无罪的。如果非要给他套个罪名的话,唯一靠谱点的罪名就是知情不报或者包庇杀人凶手的窝藏罪了。如果许岩向警察告发朱佑香的话,那他连这个罪名都洗掉了,真的是无罪一身轻了。

    但可惜的是,我们的许公子并没有去告发——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告发”这个词根本就不在许岩的思考范围以内,我们的少年拥有着朴素又单纯的道德标准。

    “轩芸是为救我而杀人,我岂能将她出卖?”

    在父母言传身教之下成长起来的许岩,从小就有这么一个观点:叛徒是可耻的。出卖同伴来自救,这是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倘若被出卖的还是自己救命恩人的话,那简直是天理难容了——哪怕这种事符合法律也好。在许岩看来,恩将仇报不但是不可饶恕的卑鄙行径,也是人世间最可耻的罪行。

    世事往往就是这样:法律是一回事,道德又是另一回事。在许岩看来,既然朱佑香是自己的同伴,她是为了救自己而出手杀人的,那作为受益者的自己,对她的所有作为也承担了同样沉重的责任,企图推卸这份责任的话,在少年纯洁的人生观念里,那是不道德的。——不知不觉间,许岩在心里已把自己和朱佑香绑在了一起了。甚至,许岩已经做好了迎接最坏打算的准备:纵然最后事情败露,许岩是宁愿自己坐牢也不肯出卖朱佑香的。

    ~~~~~~~~~~~~~~~~~~~~~~~~~~~

    几个警察目视许岩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另一个肩章是两杠两星的警官问刘辟云:“刘子,怎么了?这个学生,有什么情况?”

    刘辟云摇头:“没啥,碰到个熟人在这住的,随便问上两句。梁大,走完这个小区,要不要再去对面那个小区问问?那边的保安队长我也认识的。”

    “也好,趁昨晚的保安还没换岗,我们去问问吧,说不定他们能听到些什么。”

    分局刑侦大队的梁可副大队长合上了手上的笔记本,对门口值勤保安说了声“谢谢”,他客气地对刘辟云说:“刘子,这趟可是辛苦你了。我听说,昨天你刚值全日班,今天该是轮休的吧?为我们这趟事,累你不得休息了。”

    “呵呵,梁大您就甭客气了,要说麻烦,也该是我们所里麻烦你们才对啊。”

    刘辟云在前头带路,边走边说:“昨晚五点多接到报警,说丰原小区停车场发现尸体,我出警一看,靠,五条咸鱼在那躺着了。我当场头就大了,懵了足足一分钟。我下所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的命案呢,老实说,你们分局刑侦肯下来接过这个案子,我真是谢天谢地了。对了,梁大,你们刑大勘查过现场,有什么发现没有?”

    按理说,这种重大案子,非经办人是不能探听案情的,但刘辟云却是情况特殊,他不但是所里面的刑警,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