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概。
这时最后一名修士走上擂台,马先令心中再无顾虑,眼中杀机流露。而那名修士却没有察觉,对他而言,也只是上来走走过场,所以心灰意冷,一脸颓废,连剑都懒得拔,就准备敞开心扉让他踹上一脚,也就可以回家了。
虽然他懒得拔剑,但还是懒洋洋地把剑拔了出来,严格按照流程,一剑就刺向了马先令,根据前面总结出来的经验,这时马先令应该挑开他的剑,趁他门户大开,一脚将他踹下擂台,然后他就可以拍拍屁股回家了。
结果令他意外的是,马先令虽然挑开了他的剑,却没有按照惯例抬脚踹他,而是另辟蹊径,将剑顺着他的剑迅速滑了下来,下面就是他的脖子。
那修士没想到堂堂马大帅的儿子也会不要脸,让着他也就罢了,还要赶尽杀绝,大吃一惊,想侧身躲避,已经晚了,只觉脖子一凉,就没了知觉。
就听“嘭“地一声,人头像西瓜一样落在了擂台上。
人群顿时鸦雀无声,只剩下那修士没头的脖子使劲喷血的声音。
对于这些观众来讲,起初看着确实惊叹,后来马先令连胜二十六场,上来一个就一脚踹下去了,上来一个就一脚踹下去了,再上来一个还是一脚踹下去了,虽然他们不懂修士的世界,但也觉得无趣,感觉就跟演戏一样,实在太假了。
现在他们才发现,还是自己目光短浅,原来人家不是在演戏,确实是动真格的,这血淋淋的人头可不是随随便便拿来演戏的,看来这个长着丹鸡眼的少帅一直都是在手下留情啊!
众人既是惊惧,又是钦佩,又是亢奋,沉默过后,有人后退,有人赞赏,有人欢呼!
马先令一脸得意,就朝着那修士的尸首抱拳道:“承让承让!”又大叫一声:“还有谁愿意上来送死的?”
见四下无人应答,便哈哈一笑,转身遥望金其叶,抱拳道:“皇上,既然我已经赢了比武招亲大会,是不是应该把琅月公主许配给我了?”
金其叶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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