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了嘛!。)(还有谁呢……还有谁呢……哦,对了,隔壁尾张的那个『大傻瓜』也是吧?。
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从来不喜欢和歌、从来不喜欢书画,还偏偏喜欢些什么明国、高丽、南蛮的东西!。
天底下最大逆不道的人,不是他还能是谁?。)他心里这样想着,先前却对着归蝶把三郎夸上了天——最起码,他觉得如果归蝶能够安安稳稳嫁给那个「大傻瓜」,自己也就不用再粘上自己的姑父的,那么等到自己羽翼丰满之后,自己也可以安心地、不留一丝牵挂地离开美浓,去京都生活、乃至大展身手了;。
更何况,即便听说先代美浓守护土岐赖纯有可能是个性无能,但十兵卫却仍然不乐意亲近嫁过人后的归蝶——虽然归蝶很可爱、虽然两个人是青梅竹马、虽然好几次两个人一起外出骑马狩猎的时候,十兵卫还都用嘴巴和手指给过归蝶快乐、自己也用肉棒侵犯过归蝶的幼唇,但是,女人嫁过人就是嫁过人了,就不是处女了,就已经是被人用过的破鞋了;。
自己身为美浓才貌勇武皆为第一的「礼节贵公子」,怎么可能会娶一个破鞋呢?。
但是,自从自己帮着姑父道三前来那古野送信、当十兵卫再一次见到坐在织田信长身边的表妹归蝶的时候,他突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先那个有些干瘦、身材单薄的小傻丫头,熊部变得更加丰满、屁股变得更加圆翘——如果是现在的话,可能自己两只手都没办法握住她的一只乳房,更不能一下子盖住她的屁股;。
她走起路来的时候昂首挺熊,就彷佛别人看不到她的身体特征似的,而且明明是一介女子,昂首挺熊的步伐比男子更加高傲;。
而当她每每看像那个大傻瓜的时候,她的身上都笼罩着一层十分耀眼的光芒,彷佛阳光下的金子一样。
——这种光芒,叫作幸福。
十兵卫似乎从来没从熙子的身上,看到过这样的光芒。
「来,熙子,你过来。」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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