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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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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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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队,为免在半路被山贼河匪劫道,更是暂停了大规模跑商。这种光景必不能长久。

    五十多名元神境已经是十分庞大的力量,相当于之前燕平城四大帮派中的两个,但萧燕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让庞氏也出力协助。

    毕竟眼下一品楼已经霸占整个燕平城,实力大增,财富暴涨,远非之前可比,也就是时日尚短,高手才没有那么多。

    庞琦在桌前跟忽尔巴对面而坐。桌上有几碟子菜肴,荤素搭配,香味倒是有,就是色泽差了些。只是扫了一眼,庞琦就认为那味道必不可能好。

    所以虽然忽尔巴吃得津津有味,不时喝一碗酒,庞琦却连筷子都没动。

    他毕竟出身名门,虽然是边缘人物,但向来自视甚高,这种垃圾一样的食物,他看着就觉得反胃,入口是不可能的。他甚至连这里的酒都不想喝。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果不能钟鸣鼎食,他为权力付出那么多,也就没了很大一部分意义。

    忽尔巴见庞琦执意不肯动筷子,也不介意,吃得怡然自得,颇有谈性地道:

    “庞公是贵人,张某可不同。我来的那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基本上除了肉就是肉,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正经蔬菜,普通人家若能喝上茶,那就是顶天的享受。

    “一壶茶水,我们会喝七八道,等到茶叶完全没了味道,我们还会将茶叶吃掉。

    “还是燕平城好啊,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一桌子菜,能有五六种颜色,一种肉食,能做出七八个花样,哪怕不喜欢这些,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

    “这里的酒也好,没有一点儿异味,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吟几首诗词——虽然我不大听得懂,但身处其中,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

    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庞琦听得不屑一顾。在他眼中,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粗鄙、胸无点墨,没有才学,毫不文雅,毫无层次,跟野兽差不多。

    若非利益有勾结,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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