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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汉大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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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节(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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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净版)当天下承平,军功集团进入衰老期,无后继之人。及至武帝时,因军功集团退出政治舞台,他必须寻找新的一批人才,去担任官吏,维持帝国的运转。

    这般之下,汉武帝根据文、景二帝遗留的下来的政治传统,推行察举制,让地方郡国推举出色的人才到中央。故而察举制的本质,实际是中央向地方要人,郡国向朝廷输出人才。

    中央作为被接受方,人才质量上非常难把控。郡国不仅是人才提供方,同时还是裁判,拥有评价人才好坏的权利。

    当太守与大族勾结,那么则就出现既是裁判者,又是参与者的情况。中央成为受害方,无论人才垃圾与否,他都需要去接受。故而中央为了分别人才高低,唯有内部自我甄别,或是惩治郡守。

    推举到中央的孝廉到地方任官,必会照顾举荐他的太守子嗣,或是姻亲故旧。几百年下来,必然如树枝般分叉开来,从中央盘踞到地方,这便是两汉门生故吏之现象。

    曹氏父子推行的九品中正制,实际上就是新瓶换旧酒,换汤不换药,且加强了地方士族的话语权。

    当司马懿意识到地方权利膨胀,为了增强中央权利,则就把裁判权弄到中枢。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及西晋立国不正,则就形成了盘踞中枢的士族门阀。

    科举制,本质上是让中央掌控裁判权,自己成为人才的供应方,及人才接受方。削弱地方在人事权上的话语权,阻止出现门生故吏的现象。

    为了让更多人才有官职可任,或是说不让人才被地方官征辟,中央则要将州郡的人事权剥夺走。当地方官无法任命辅官,人才为了出仕,他们或被动,或主动,从全国流向中枢。

    当霍峻想通这些内容时,他猛地发现季汉欲推行这一系列制度,其之难度不亚于一番变法,中央到地方要完成收权、集权,剥夺那些州郡长官的人事、推举权。

    这些所思内容,霍峻不曾告诉过刘、葛二人,不仅是南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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