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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血族始祖我靠人设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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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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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保持人身的情况下获得永生,吸血鬼吃掉心脏更是能继承始祖的全部能力,甚至更强。

    这谁能不心动?

    这些人在走进始祖房间的一瞬间,有一个血猎从怀中掏出枪一枪杀了领队,震耳欲聋的枪响引爆了所有人紧绷的神经,他们队伍内部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混战。一路上走来的无论是光明正大打着围剿旗号的人类,还是身在暗处的精灵、矮人、吸血鬼亡命之徒,在唾手可得的巨大利息面前都失去了理智,他们开始疯狂撕咬攻击对方,企图成为最终得利者。

    动手的人一个也没成功。

    在所有人背后还有一个埋伏极深的黄雀——主角攻,莫里甘。

    他从一开始就沉住气,坐观上壁慢条斯理地吩咐手下堵死了后路,悄无声息地看着他们自相残杀,直到最后一个血猎摇摇晃晃从尸堆里站起来,他轻飘飘跳进屋,伸手扭断血猎的脖子。

    血猎倒在地上,死不瞑目地盯着几米开外的棺材。

    莫里甘轻描淡写地抽出怀中丝巾擦干净手上的鲜血,打开了棺材,里面的始祖紧闭双眼,身上礼服的花纹活灵活现,双手交叠在胸前,好像下一秒就会睁眼赴宴一般。

    莫里甘鲜红的眸子盯着始祖,唇边笑意愈发深厚。

    他附身按在始祖胸膛,眼里渐渐涌上狂热的情绪:“所谓始祖,也不过助我成王的垫脚石罢了。”

    他手指锋利,一把凿穿始祖胸膛挖出了心脏,牵连带出了些暗红色的肉。莫里甘将心脏捧到面前,痴迷地轻嗅了会儿。

    寂静的房间响起了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

    光一颗心脏就让莫里甘宛若新生,他实力猛地窜到亲王级别,要成为下一位始祖,他只需要在吸收这些精华的时候继续吃光始祖的身体。

    于是这一整本书,除去莫里甘与卡塞尔情情爱爱的那部分,就是其余势力妄图将始祖的身体偷走吃掉,进而引发的无数争夺。

    现在的情况就是,原剧情里出场就死去的吸血鬼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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