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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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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澳洲(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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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明律》中关于杂剧演出中,戏子绝不准在戏台上扮演历代帝后,忠臣烈士的规定,这个时候违反了这条规定,是要被处以杖责一百的刑罚,而且后面大明还禁止普通军民学习唱戏。

    这条法律成了朱由校推行自己思想教育计划的严重障碍,而且也阻碍了他成立军乐团的计划。

    “祖宗之法不可变,自太祖高皇帝起,《大明律》一直为治国之本,绵延两百余载,现在大明的确内忧外患,但错不在法,而在人,陛下不治人,反而去知法,实在是舍本逐末之举。”李宗延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那依李阁老之言,大明是否应该要恢复井田制?还是应该恢复大汉的律法?祖宗不足法,难道不应该变吗?朕记得太祖高皇帝时,贪污六十两,就要剥皮食草,这条规定怎么大家都忘记了?何况朕此次只是修改《大明律》中关于杂剧演出这一条而已,众位也要横加阻拦吗?”朱由校冷声说道。

    “臣以为《大明律》刊行两百余年,里面的确有部分内容不合时宜,应该予以修改。常言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魏广微赞成道。

    “魏阁老……”李宗延立刻准备反驳。

    “众位不用争了,我们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同意修改的举手。”朱由校打断李宗延的话说道。关于变法的争论,这个一开始就算争论个几年也不会有任何结论。

    朱由校首先举手,魏广微第二个举手,王绍徽犹豫了一下也举手了,而韩爌却是没有举手,朱由校不知道他是支持还是不支持?

    朱由校微微一笑道:“那就按约定,少数服从多数,修改《大明律》。”

    正在朱由校为自己再次胜利而得意的时候,李宗延开口说道:“臣启陛下,臣今年已是六十有二,常感朝廷之事心有余而力不足,臣请辞阁臣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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