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为我不仅词彙量等于零,文法基础也是有跟没有一样,所以这过程实在又缓慢又痛苦,久久都没有什幺进展的感觉实在让人觉得好糟。
要帮忙吗?承翰轻敲桌子,然后推过来写着这几个字的纸条。
你又做完功课了?我错愕到不行,毕竟我的进度连一半都不到。
还没还没还没。
承翰只有快速的摆着手,但他的意思还是再清楚不过。
然后他又在字条上写:我累了啦,想休息一下,让我来帮你念英文吧!用…用读英…英文来…来放松?我更错愕了,连写字都开始结巴。
呃,对啊,其…其实我…我超爱英文的呢,每一天都是从听icrt开始,然后睡前不读一篇advence上的文章就睡不着觉呢。
承翰用颤抖的字迹写上了这样的话。
虽然在正常的情形我一定会认为这全是唬烂,但一想到我跟承翰之间的学力差距便觉得那话很有真实感。
毕竟这幺厉害的他一定有什幺异于常人的地方,所以有不读英文就会死这种变态的兴趣应该也是很有可能的。
总之你先去写别的作业,我帮你画好重点你再看。
承翰又写了这样的话。
恩。
我点点头,然后就把杂志推到他的面前。
大概过了十分钟后,承翰把杂志推了回来。
我发现那上面不但多了字词的翻译,还将字典不好查的片语也都标注了出来,他甚至还把文章中出现的文法以及句型都作了解释,原本杂志上空白的地方就这样全被他个性的字迹填满。
尽管那文字可以说是密密麻麻,但却不会让人看得很头大,相反的,透过他清楚、好懂的解析,整篇文章的意思突然就变得很好理解,而且也让我觉得只要能把他做上的笔记好好消化吸收,自己就真的能学到不少东西,而不是就只是在走马看花而已。
太感谢你了。
我激动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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