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回点神,稀稀落落的坐在院里晒太阳,莳田凑到班头身边,小声的问:班头,咱老爷是哪里人啊?不远,塔沟人。
,班头抿了口茶,懒懒的伸了伸腰。
哦,听说老爷以前也是衙役?说是杀了许多胡匪,才得以圣眼青睐加官进爵的,是这样吧?是啊,老爷可是一身的艺业,刀枪剑戟无一不通,最强是枪,一杆镔铁枪那是使得出神入化,水泼难进,当初老爷就靠着手里一杆枪,单挑胡匪四员大将,最后胡匪群起攻之,老爷也能全身而退,死守城门不破,真当的起万人敌。
圣上听闻老爷的神勇,这才加官进爵,别看老爷只是知县,但老爷可是伯爵呐,文臣带武勋,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莳田笑着说:是啊,谁不想做个文成武就的能人,老爷果然不凡啊。
好好干,只要老爷能看上咱,以后老爷加官进爵,咱们也能跟着水涨船高的。
莳田笑了笑当时没说话,抬头看了看绵绵的太阳,对班头说:头,元宵快到了,我想回家一趟。
嗯,什么时候动身?明天吧。
好,记得后天得准时到,元宵热闹,咱可不得清闲,小偷小摸的多,到时候怕人手不够。
哎……当天夜里,莳田带着吃食回到姗姗家里,现在也可以说是他家了,因为他往后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得住这里,姗姗看到他回来了,脸上有了些笑容,毕竟像是坐牢一般闷在家里,是件万分无聊的事情。
姗姗,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我什么都买了些,有填肚子的,有零嘴。
,莳田将背在背上的布袋子放在桌上,一样样的往外拿,拿完东西又起身去地窖里寻了些青菜,在厨房开始忙活。
东哥,谢谢,这些东西我都喜欢。
,姗姗捧着包干果,坐在一边看着莳田忙活。
喜欢吃就多吃些,我明天得回老家一趟,所以今晚我会多做些吃食,你饿了热一下就可以吃,免得饿肚子。
,莳田一边翻炒
-->>(第24/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