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角度都太巧了一点。和周玉成走在一起的时候,她刚巧就能看到那个omega秀气的侧脸,挺翘的鼻子,红润的嘴唇,低垂的眼睫,随便一拍都能成画。
实事求是地说,苏锦觉得那可能是他最好看的角度了。
作为一名大写的直A,她当时无法get到周玉成一见倾心的点究竟在哪里,满心满眼都在犹豫,是否要提醒那位omega把书拿倒了。
——直到她看见,利特捧着一本绘本,安静地靠在窗台。那天还不是晴天,下着绵绵的阴雨,窗户上打着无数密密的雨珠,阴且冷。
他就是这阴冷天气中唯一瞩目的太阳。浅金色长发恍若天光乍破,从乌云间刺出的闪耀光束,熠熠生辉。他长睫低垂,时不时随着书本内容而微微颤动,仿佛一只卧在掌心的蝶。
他看得认真,连苏锦走到了跟前也没发觉。
利特看的不是名着,不是诗歌,是苏锦根据普通omega的文化标准,买的一堆绘本和简单版名着,为了以防万一,她还从店里扒拉出了几本学前教育读本。
但他宁静温柔的侧脸,连白净的指尖捏着书页的样子,都该死的好看。苏锦觉得,就算他看的是黄色地摊文学,也无损这份优雅。
很快的,读本就被利特看完了。他的速度极快,完全不像是一个从来没有翻过书本的人。
看完之后,他显然是喜欢在闲暇时间看书打发时间的,只是他不会向苏锦提要求毕竟这个要花钱,就乖乖地把之前看过的拿起来翻第二遍,被苏锦逮了个正着,结果就是,她现在不得不再来一趟书店,重新采购。
书店老板对她扬起亲切的笑意:“您可真是喜欢读书,现在看电子书的人多了,您这样可不多见。”
苏锦心想,您说的有道理,电子书多好,等我攒点钱,就给利特买个小光脑。
“是家里那位好学。”苏锦谦虚道,“我没想到他还挺喜欢读书的。”
而且看得飞快。苏锦在心中默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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