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我男朋友,可以吗?”红酒灌X,带着酒味儿的吻(第3/6页)
影中,他永远高高在上,以及,形同魑魅。
裴颂过了很久才意识到,他与别人不一样。其他人的爱意会让对方开心;而他的“爱意”,却只会把所爱之人伤得遍体鳞伤。傅闻嘉无数次膝行至他腿边,求他放过自己。他是怎么说的?哦,是“谁让你长了这么一副好相貌,让我……爱不释手的好相貌。”
对傅闻嘉来说,美貌皮囊是原罪。
玩物是供主人取乐的,却不会牵动主人的心绪。这个道理,至少以前三十年,他都深信不疑。但是,看着傅闻嘉身上的累累伤痕,裴颂并不觉得开心,至少不如想象中开心。
他对傅闻嘉一见钟情——或者说见色起意。裴颂无意去区分这之间微小的不同,因为在他看来,二者并无差别。
他对傅闻嘉一见钟情,更准确的说法是他对傅闻嘉的皮囊一见钟情。他喜欢傅闻嘉的美貌,所以不择手段要将人绑在身边;他不喜欢傅闻嘉执拗的性子,所以不择手段要他学会乖巧顺从,当一个合格的玩物;他爱傅闻嘉的皮囊,却无数次不厌其烦地告诫自己:只能爱他的皮囊。
然而爱意是奔涌的川流,而非静止的潭水。任凭他再怎么加高水坝,也拦不住洪发的爱意。
在无数次将傅闻嘉折磨得气息奄奄后,裴颂越来越惊惶——为什么被掐住脖子的是他,感到窒息的却是我?
裴颂想驯服傅闻嘉,最终将扼住咽喉的绳索亲手奉上的人,反倒是自己。
裴颂在傅闻嘉唇边烙下一吻,语气如信徒朝圣般虔诚:“做我男朋友,可以吗?”
裴颂没等来傅闻嘉的回答,因为在他开口之后,眼皮缓缓下沉,竟然一头栽倒在他身上,睡着了。
达摩克利斯之剑依然高悬头顶,裴颂叹了口气,没说话。他将傅闻嘉抱进浴室清理干净身体,又把他抱回换了新床单的床上。
裴颂抬指小心翼翼地触碰傅闻嘉的脸颊,手指划过眉峰、鼻尖、嘴唇——刚刚接过吻的嘴唇。傅闻嘉还是很好看,好看到足以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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