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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万人嫌的他决定去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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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卖身 像狗一样趴在桌上吃(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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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的影子矮矮的,他的影子高高的,矮的那个在路边给高的那个买了一杯绿豆沙,温嫌便和以前一样咬着勺听着爷爷的絮絮叨叨:"你个男孩得弄精神一点,你这个头发刘海啊得弄下,我不能管你一辈子啊你,你唉,你又不想读书。"

    温嫌唔唔点头,口松开勺:"爷爷,我已经找到工作了,不过是晚班。"

    爷爷看了看他,没再多说什么。

    他也不想再说什么,能靠自己活着,便是他对这个孩子最大的要求了。

    这个孙子确实可怜,父母不管,只有他偶尔从自己的养老金里匀一点抑或是房租钱里扣点接济下。

    温嫌非常清楚明白,他是众多普通人中不太幸福的一位,脑子不太聪明,也没有显赫的家世,并不是雄鹰鸿鹄,能在悬崖峭壁逆风翻盘,能有凌云之志。

    他想做到的,仅仅是赚够钱,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开家小书店,画一些自己的画。

    走了十几分钟,他们便到了家,是那种自建的老房子,楼梯间随处可见贴着陈旧发黄的广告,爷爷把楼下一间没租出去的屋子留给了他,钥匙放在他手心里,金属的凉让他有片刻恍然,待爷爷离去,他还站在原地未动,抬头盯着火烧云发呆,平时晚自习下课回到自己家都快八九点钟了,这次回来居然能看到一次完完整整的晚霞,确实是近来发生比较幸运的事情了。

    他是很喜欢看这些的,但大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困在教室,那个连光线都不太好的角落,是很难看到这些的。

    差不多半个小时,温嫌便把房子简单地收拾好了,虽然简朴但也算是看上去满当当的一个小家。

    汗已经浸湿了额头的刘海,他得先去冲下澡,毕竟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快到上班时间点了。

    温嫌拿着吹风机吹干有些偏长的头发,阴差阳错地把狼尾都留出来了,m刘海,典型的宅人头。

    他低头看了看手机里联系人路哥发的地址,是在他们市里最繁华的地段。

    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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