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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猎:猎人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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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雷过天晴(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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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颇丰。

    听猪扒的说法,那片被麒麟召来的落雷轰击过无数遍的土地带着一股恐怖的气息,小型怪物根本就不敢靠近。

    再加上弗拉西亚地区气候寒冷,轰龙尸体也未开始腐烂。

    戈登带着猪扒,开开心心地剥取了一大堆鳞,爪,牙之类的素材。

    到最后,戈登更是直接把轰龙的脑袋也砍了下来,用绳子拖着走。

    ——轰龙颚骨似乎是制作轰大剑的主材,可不能放过。

    麒麟的雷角也被猪扒找到,捡了起来,一同被它收集起来的,还有一些战斗过程中掉落的鬃毛,尾毛之类。

    这些毛发在夜幕下闪耀着莹莹的白光,还有细小的电弧闪耀其上,倒也不难找。

    猪扒仔仔细细地把他们战斗过的区域翻了一遍,确保没有一根毛发被漏掉。

    这可都是古龙种素材!

    哪怕不用来制作装备,卖给东多鲁玛的那些收藏家,也绝对能卖出天价。

    但满载而归的一人一猫回到波凯村时。

    迎接他们的,是村民们自发举办的宴会。

    村子中央的小广场上,巨大的篝火被点亮,驱散了雪山地带夜间的严寒。

    轰龙巨大的头颅就摆在篝火旁,供大家观赏。

    村中的小孩子们似乎把这当作了试胆用的工具,谁要是连碰都不敢碰,就是“胆小鬼”,谁要是敢把脑袋放进那张布满利齿的血盆大口,就是“英雄”!

    以后玩猎人游戏的时候,“英雄”就是扮猎人都那个,“胆小鬼”就是扮怪物的那个,下场凄惨……

    此情此景让戈登不由回想起小时候,他就总是当猎人的那个。

    当哈雅塔搀扶着身上缠满绷带的亚摩斯来到小广场上时,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戈登连忙起身,准备帮忙扶着亚摩斯坐下。

    亚摩斯笑着摆了摆手,“没事,我还没那么脆弱。”

    哈雅塔在一旁滴咕道:“医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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