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藏书,已经被下乡来的同学们翻烂了。
他在岭西村。虽然名字看上去村子相距应该不远吧。可是实际上,交通的严重不便利,加上岭东岭西中间,有一道天然的悬崖绝壁,两个村子要想面对面的相见,就要走上个四个钟头。
直到下乡后的第二年,我们在乡里相识了。
他那个时候,可真是帅啊,当然帅字是现在的说法了,就像邻居们现在说我的石头娃子一样。
他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口粮。有一半都用来和他们村的老师们换了书,送给我。
自己却常常要挨饿,很久后我才知道。
没法子,劝他也不听,只好我用烤好的红薯给他补充营养。
那时候的红薯,真是香甜,尤其是在我看着他吃的时候。
第三年,我们相爱了。
很快便成了家,我们自己的家。
结婚后我们依旧很贫苦,可是我们却从不叫苦抱怨。每天也还是开开心心的劳动、朴朴素素的生活。
我常常在限电的夜晚里,抱着石头在院子里数星星,给他讲那些个一千零一夜的童话故事,每天劳动的疲乏。生活的艰辛,这些压力,只要看到我的小石头儿的小笑脸,就可以幸福的一直忽略这一切。
不知为什么,四岁的儿子却喜欢一个故事,反复不停的让我讲。讲得次数多了,我也对这个故事有了不一样的思考:
国王有七个女儿,这七位美丽的公主是国王的骄傲。
她们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远近皆知,所以国王送给她们每人一百个漂亮的发夹。
有一天早上,大公主醒来,一如往常地用发夹整理她的秀发,却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于是她偷偷地到了二公主的房里,拿走了一个发夹。
二公主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便到三公主房里拿走一个发夹;
三公主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也偷偷地拿走四公主的一个发夹;
四公主如法炮制拿走了五公主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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