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灰靠在他胸膛上听他的心跳,和自己的心跳声有着相同的频率。
好喜欢。
好喜欢。
正因为喜欢,所以她才为他的过去感到难过。
林灰一直觉得自己过于咸鱼,冒险也好,争夺也罢,总和她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格格不入。
但遇到凌白后,她才发现,她也会愤怒,也会不安,也会想要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
喜欢是一件多么美好,又多么羞耻的事情啊,把隐藏在最里面的真心剖开来,献给你。
——请爱我吧。
她的声音闷闷的,“我真的好喜欢你哦。”
被她突如其来的告白砸了一脸,凌白笑了起来。
把逃避的少女从怀里挖起来,捧着她的脸,少年的目光热烈又偏执。
是只注视你一个人的蓬勃少年爱意。
“只是喜欢还不够啊。”
“你必须爱我。”
他的语气带着命令,又如同诱哄,“偏爱我一个人。”
哇,真的,这家伙是真的很狂妄。
林灰鼓了鼓脸,用头撞他的胸膛,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
换来凌白肆无忌惮的大笑。
到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她曾经幻想过自己的理想型恋人,长得好看,身材好,性格好。
好吧,凌白这家伙就只符合前面两项。
所以爱情这东西,真的太不合常理了。
她爱他桀骜不驯,爱他狂妄自大,爱他目中无人。
爱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你会喜欢上和自己截然相反的那个人。
特别是当你是个对自己苛刻的人时,只有面对喜欢的人,你才会放下一切评判标准,放纵自己的情绪。
一切苛刻消弭于爱意中。
此时此刻,林灰懒得去思考什么意义什么道理,那些都不及凌白递给她的奶油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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