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灵活地游移,不着痕迹地左右张望。张如勋身上那套订制西装是事务所的工作服,铁灰sE衬得出气质,合衬剪裁配上好身材,再打扮一番,幸亏没坏了她蓝映月只陪帅哥的金招牌。
但她还是临时刷了卡,替张如勋买了只昂贵名表与纯银x针,增添点派头。
张如勋自顾自地喝酒,神情若有所思。蓝映月冷哼,心想,倒也沉得住气。
蓝映月替张如勋添酒,一袭黑纱洋包裹玲珑t0ngT,配上红唇与美YAn的妆容,不笑也能显出YAn丽。虽然气质出众,那张伶牙俐齿仍旧不饶人:「喔——看到没有,那个N垂到地的老查某没有,那个那个,旁边那个——第三桌那个查某,她旁边就是金乐仙的邓爷。」
张如勋顺着蓝应月的方向探过去,对桌那名男子确实是品味极佳,褐sE直纹西装别着雅痞的花纹领巾,一把年纪薰陶出来的气质,自然而然地融入自信,举手投足都带了那麽点气势。
「你到底看见了没有?邓爷最常出没的地方就是浅水湾俱乐部。」蓝映月低声说,「人家讲究品味,待人高傲,身上没个名牌的人可不能跟他搭话呢。」
如果人间有天堂,莫属金乐仙与富丽嘉。
前者为历经三代的老酒店,以夜上海格调在黑道之间闻名许久。後者是近代崛起,作风新cHa0不断求变,以高级时尚的姿态席卷台北的夜生活。富丽嘉不过出道二十年,就能急起直追金乐仙,其中最不爽的当然就是金乐仙的老板——邓安邦。
据说邓爷有个缺点,他最讨厌挑衅的男人。
真是恰好,陈杉的优点就是特别会挑衅其他人。
张如勋忍不住笑出来,还被蓝映月白了一眼。
「收起你那副白痴样!」蓝映月按耐不住,倾身在张如勋的耳边低声:「上个月邓爷把一个他看不爽的男人手脚全打断丢在yAn明山,劝你最好不要惹毛他。你先别轻举妄动,等等呢,我过去搭讪邓爷,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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