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402已经早上七点,被吵醒的沉渺渺正在低头喝水,伸了个懒腰踱步来找他,沉迦宴撸了撸狗头,去冲澡。
天色大亮,没什么困意。
拎起狗绳,带沉渺渺出去玩。
周末大清早,街上没什么人,老头老太居多,尤其是菜市场那条路,沉迦宴牵着狗往那条街走,顺路在宠物友好咖啡厅点了杯冰美式和叁明治。
叁明治味道堪称灾难级,他只咬了一口,走时外带了杯拿铁,还去隔壁奶茶店给渺渺买了一支迷你甜筒。
抬头,前不远路过一个熟悉的背影。
那人身着一件浅蓝色修身衬衣,一条黑色九寸西裤,左手拎着一袋沉甸甸的砂糖橘和一个哈密瓜,右手拎着菜和肉。
女人与他同路,过马路时被贴边骑过的电动车抢了一下,车头撞飞手提袋,哗地一声砂糖橘撒了一地。
女人明显愣了一刹,电动车还未走远,她当即回头大骂:“赶着去投胎啊你,不知道车让人啊!”
电动车主回头瞅了一眼,见状,把手一拧,溜没了影。
女人骂骂咧咧地把马路中央的橘子捡回来,面容带着疲惫的怨气,捡着捡着发现......怎么旁边还有双手在捡?
连这也要抢?上辈子没吃过橘子?
脏话就从喉管飚到牙关。
抬头,却生生咽了回去:“诶?是你呀,小帅哥。”
“周末怎么起这——”说着,温希便看见他旁边正在咬橘子的狗,“遛狗啊,它能吃这个吗?”
沉迦宴拽了一下狗绳,拎着水果站起来:“阿姨,我拎吧,挺沉的。”
温希于是收回手。
一路上温希挑着话题,无非是问家庭问父母问学习之类。
青春期的小男生都劲劲的,装酷耍面子。面对沉迦宴,温希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凌恪。
想起第一次见到凌恪,那时凌恪也差不多这个年纪,寡言沉稳得很。
温希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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