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f?(001)百色城(第25/27页)
的,就是这个下场!活活钉死在木架上!在场乡亲,有仇的、有杀害了你们家人的,杀害你们亲戚、侮辱你们朋友的,你们都可以上前来,要割眼、扒皮、剁手指都可以!我高声道: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众人默然……三天内不准杀死这些土匪。
我道:你们用尽所有最残酷方法都可以,我要他们三天内受尽十八层地狱的苦!哪个敢在我的防区动土,我就让他活着下十八层地狱!人类虐待人类的创意是无穷无尽的,当我命令不准三天内杀死匪兵后,各种各样的创意就一一出笼。
拔指甲的拔指甲、庖烙的庖烙、火烧的火烧、刺肉的刺肉,后来村民们拿出铁鎚,把钉在架子上的匪兵从关节到骨头一节一节慢慢敲碎,再把降兵的双眼挖出、舌头割断……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在週围各界纷纷前来祝贺、劳军下本连弟兄好好休息了三天,营养也见改善,更重要的是经过此役本部声名远播,爱之者称我连为神兵神将、铲奸锄兇的英雄好汉,恨之者称本人为恶鬼夜叉、穷兇极恶──不管如何出名是好的,最好以后只要亮出名号就可以不战屈人,这样我连长就好当了。
三天时限到后我再次集合众人讲话,经过三日曝晒凌虐,半数以上降兵已死去,烈日下鼓胀的尸体发出阵阵恶臭。
我下令已死降兵一律不准收殓,务必要让他曝尸腐烂,让野狗野鸟啄食乾净,以儆效尤;至于还没死的,经过与地方长老们商议,大家一致认为就让他们继续钉着让众人凌虐,直到嚥气为止。
经过一番道谢、谦让,本连终于在四乡数千名乡亲欢送中开拔返回云岭镇。
难得有机会实施野战行军,前一天晚上便召集各班排长,律定先后次序,指定尖兵班、排,实施山地行军,但离开麻竹头才走了两、三里路,前面的尖兵班长便跑来报告。
报告连长,前面路中间跪着一个女人,说您不见她她就不让路。
尖兵班长道。
我的位置在第一排与第二排之间,距尖兵还有大约1000米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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