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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f?(067)中国参战(第1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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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能有与外国一较长短的产业,那幺提高关税来保护是应该的,但如果本国产品的质量就差人一截,价钱又因人谋不赃高过外人许多,那用关税保护这种产业根本就是欺负中国人民,对国计民生没有什幺助益,纯粹图利小部分人而已。

    嗯,说得好,说得好……。

    接下来是领事裁判权与内河航行权问题…周绍山愈讲愈兴奋道:内河航行权是万国公法保障的航行权的一部分,虽然看到外国船只在我国河流中航行很碍眼,但万国公法的精神是互惠的,中国与外国条约中的内河航行权也是互相的。

    今天只因为中国弱,没办法去英国、法国、美国的河流航行,但如果像轮船招商局之类的家伙能够真正好好经营,不要将一些莫名其妙的佣金、回扣、报效等等加诸在轮船企业上,让政府只要专注帮忙企业提高竞争能力,不要每天只想着杀鸡取卵,绍山相信以我中国人勤俭奋发的能力,很快就能将我国船只航行于各国内河之中。

    哈哈哈哈…没想到才几个月工夫,就让周绍山同志转向为一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徒,我不禁朗笑起来。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周绍山突然脸红道。

    没事没事,继续继续……。

    我个人认为领是裁判权也类似如此…就算到了民国的今天,不要说地方父母官,就连地方上的军人也能随随便便杀人,不需经过任何审判也不需要任何证据,想杀就杀、想蹦谁就蹦谁…周绍山道:就我之前在上海的经验,租界中洋人的法律是不同的罪刑有不同的刑罚,而且一定要经过公开的审判才能定罪,定罪是由法官甚至陪审团经过一定程序来决定,而非有权有枪的人想杀谁就杀谁。

    在这上面中国还落后太多……。

    所以你的看法很清楚了。

    是的…周绍山眼神坚定道:老段不是傻瓜,中国该学习、还需要倚靠洋人的地方他都没有坚持一定要讨回来,但这许多东西是人民观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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