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么说,对于杀人的事情,你是供认不讳了?」我问道。
「对。
在公园的那一堆野鸳鸯是我杀的,这个我承认。
」周正续澹定地说道。
「说说吧,你是怎么杀的?」「M9步枪刺刀,一刀封喉。
」「一刀杀了两个人?」周正续的陈述应该没有问题,但我还是有点惊讶。
「呵呵,你不信么?」周正续笑了笑,脸上有些骄傲,「这是我们'神龙'突击队的招牌刀法,别说一刀两个人,一刀三个人我都杀过,不过那是在战场上;我们连队当时的最高记录是一刀杀掉五个。
」「那把M9枪刺现在在哪?」「早就丢掉了。
估计现在已经被回收了。
」「佩服啊,」我对这周正续说道,「换做是我,我真做不到。
」「你做不到很正常,」周正续澹澹地说道,「警察和军人,虽然学的都是一招制敌的搏击术,不过你们警察学习的,大多是擒拿、柔道、打穴之类的以让对方丧失战斗力为目的的武术,而我们军人,学的大多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杀掉对方、把对方肉体消灭的杀人技巧。
」「呵呵,电影《中南海保镖》么?」「艺术来源于生活。
」记住地阯發布頁④∨④∨④∨.с☉Μ周正续微笑道。
「好一句'艺术来源于生活'——你不说我倒是忘了,《浮华遗痕日记》裡,写的是用水果刀杀的两个人。
如果按照你说的,用M9枪刺还差不多,用水果刀我是真不信。
」「哈哈哈!那个小说裡是这样写的?你一个当刑警的,该不会把小说也当真吧?」周正续眨了眨眼,接着正经八本地说道:「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是我的话,水果刀也应该可以做到,但不过是理论上的。
一般人用水果刀杀人,八成都是意外。
」「原来如此。
但是小说裡写的杀人的那个人,不是对应你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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