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
文仑本想转身逃跑,但想起自己身穿西服大褛,脚下又是一对皮底鞋,奔跑起来实在碍手碍脚,势必给他们追上不可。
文仑想到这点,立即打消这个念头,高声问道:你们想怎样,是要钱吗?身穿黑皮褛的人道:小子,识趣就把钱包拿来。
好,取去把。
文仑立即说,钱包里只有两万日圆左右,他不假思索,掏出钱包向那人扔去:钱你已取去,可以让开了吧?那人看也不看,顺手将钱包放进口袋,将垒球棒在手心上打了几下道:你还要留下一件东西。
甚幺?文仑听他这句说话,心知不妥。
没甚幺,我只是要你一手一脚就够了。
那人说得很轻鬆。
文仑马上提高警戒,眼前这两个人明着不是为钱而来,身子急速往后一退,摆开马步。
幸好他在香港曾学了几年空手道,兼且他素来手脚灵活,人又高大健硕,比起眼前二人还要高出半个头。
他虽然不是喜欢打架的人,更无实战经验,但在学空手道时,却得到基本上的守攻知识,文仑知道对方手持长武器,只要能和他们贴身搏斗,对方的武器便不能大派用场。
而且他记得教练曾说,敌人手上苦有武器,千万不要恐惧,皆因武器是有重量,出手绝对不及空手空拳来得快,武器由起动至触及目标,最快也要一秒。
但出拳的速度,只有十分之一秒,便可打着敌人,当然这一击必须打中对方要害,要对方无力还手才行。
文仑一想到这里,再往二人看去,见二人都是用右手,而手上的球棒却横在身前,棒的前端指着左方,对方若要发力挥动武器,必须要侧身由左至右横扫过来。
文仑看明这一点,更知自己手上只有一个公文皮袋,决不能当作武器,但用来作盾牌,确是一件不错的物件。
他想到这里,便晓得先下手为强这个道理,必须速战速决,免得对方二人同时出手,自己可就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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