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业的,在地方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事要是如她所愿的转了班,那依我老爸的脾气,他会认为是自己的孩子遭受羞辱,那可是他忍不住的事!也因此,校长在权衡轻重下,他不愿轻忽或得罪任何一方,只好宛转的向她父母说明不能转班的原因。
那女生的父母也是明理的人,知道不能宠爱自己女儿,就决定接受校长的裁定。
结果呢?那女生闹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回来上课,不过她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跟我同桌的坐在一起。
(那时是两个学生共用一张桌子)事情能这样解决,那是再好不过,而郭老师也很用心的访问了双方家长;除了要家长协助开导小朋友的心理,也希望我跟那个女生的心结,能慢慢解开。
当然,双方家长都是明理的人,都把我们的事当作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根本上也不须过度重视。
问题是:我跟那个女生,却从此步上又是竞争、又是吵闹的冤家路。
因为以那个女生而言,她一直以为我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也像头大笨牛,一点也不尊重她,时常找她麻烦,让她的脸面挂不住…。
对我而言,毕竟我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虽然我不会、也不知道结冤报仇,但要我乖乖的顺从她,以我的个性,那是绝对做不到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我跟那个女生就是如何的不愿,还是开始彼此同窗共读的日子,而且还是同窗了五年。
因为到了五年级,当学校再度重新编班的时候,我跟她竟然又编在同一班。
真个是冤家路窄!(3)小小冤家我跟那个女生在功课上,彼此总是互别锚头,总是一个第一,另一个就第二。
以学科而言,我在算术与自然方面比较强,她则是国语、社会比较好;术科方面,我是美术与体育比较拿手,她则是唱歌、跳舞与写字比较出色。
至于班上其他同学的表现,就比较一般,当然也有时常拿鸭蛋的小朋友,也就是说:每一班五十几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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