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学刑法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学刑法课(十一)(第7/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还抓着对方阴茎,一边说着:实务上对于猥亵行为的传统定义,是除了性交之外,一切满足色慾的行为。

    而学者则有采『性交之外,足以引起或满足性慾,而令人厌恶或讨厌者。

    』(政大许玉秀老师,前任大法官);『客观上涉及性之关联的行为』(中正卢映洁老师);『与性慾有关,且局限在私密部位之不正当行为』(东海张丽卿老师)。

    老师自己也认为,应采引起性慾的观点,而不必局限在满足性慾。

    大家看看嘛,剃阴毛这麽有情趣的活动,连被告都忍不住对这个凶狠泼辣的对造勃起,怎麽能遽称说『基于捉弄的意思』就不算是猥亵呢?不能单就为了脱罪的一面之辞考虑,一审法官应该重新检讨见解。

    综上所述,足以认定剃阴毛是猥亵行为,故被告该当趁机猥亵罪─刑法第225条第2项: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你这样只能证明他对你勃起,不能证明他是因为『剃毛』而勃起。

    那个机掰的轻熟女陪席法官总算不管审判长的暗示,硬要槓上陈湘宜老师,大概是见不得人好,哪想得到这个青春少女提得出这麽震撼却又具说服力的见解。

    如果不是增加情趣,你为什麽也剃毛?哇干,刚刚被点名的两人果然也是因为有剃毛才被陈老师特别提到。

    这不是本桉重点,请陈大律师放尊重点。

    陪席法官心虚地反驳。

    如果只在审判别人的桉件时才自以为公正,自己却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不堪,把正义交给你审判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陈老师气愤地指着陪席法官叫嚣着。

    法警,把她带下去!陪席法官完全不给审判长面子,其实她没有权利主宰庭上的秩序,维持秩序是审判长的事,但是法警基于尊重还是往前跨了一步,不过我看出她心中的挣扎。

    法官维持法庭秩序

-->>(第7/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