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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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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三十)(第1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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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

    靠,那到底是跟谁借的,没想到法学院看似道貌岸然的教授们,除了陈湘宜老师外,还有别的淫娃存在?看到老师爽到道歉,我心中油然升起想捉弄老师的意图,不仅是握紧湿滑的按摩棒让它不因转动而滑离我的掌握,还克难地抽插了起来,把老师的小阴唇插得稍微红肿了起来,还将小阴唇和附近的皱褶一再带入阴道内又翻出,直到老师的性器官嫩肉和皱褶上处处布满白浆。

    专注在抽插老师小穴的我一靠近老师小穴,也可以闻到澹澹的咸味。

    这很明显是趁机性交啊。

    韩莹莹举手回答。

    不对,咿,哈。

    老师边讲还是边娇喘着,毕竟胯下的快感冲击太具震撼力了,等一下、等一下,小平你停一下。

    老师右手往后作势要拉我的手,于是我识相地暂时停止手边抽插的动作,但是我还是没有拔出按摩棒,而是让按摩棒在老师体内转动,可以稍让老师喘息,但别因此中断了老师的快感。

    趁机性交,依据严格的文义解释,必须是『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既然刑法有谦抑性,就不能随便类推适用老师的状况是被趁机性交喔。

    甚至回过头去複习刑法第10条第五项关于性交的定义─第一款: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第二款: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小平有让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或使之接合吗?没有,是老师自己让按摩棒进入体内的,小平只是做了一个维持按摩棒在体内的动作!所以之前小平跟老师讨论过,强制性交的态样少了一种,就是不法滞留的型态。

    像现在,按摩棒本来就停留在老师阴道内,小平只是握住它,并没有义务帮老师拔出喔。

    听到我没有义务帮老师拔出按摩棒,即使握住也不成立强制或趁机性交,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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