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太过份了呢?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也没有要去哪里,晚上在公园或车站找个地方窝着睡。
吃就靠着自己口袋里的一张钞票买个麵包果腹,喝就在四处可见的饮水机用手接着水喝。
一边四处无目的的乱走,一边思考着这阵子对妈妈所做的事。
即使都已经弄到现在这样了,我还是可以说我并不后悔。
从一开始单纯只是发泄生理需求,到后慢慢发展出对妈妈不正当的欲望投射。
虽然还并不知道,对妈妈发泄欲望是乱伦,是违反道德,违反伦常的这件事,但我隐约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但越知道不对,却越想那幺作,尤其对象是美丽性感的妈妈,光看着她的那双丝袜粉腿与高耸的奶子,就让人不住欲望勃发;而被这样的诱人娇躯勾起欲望却无从发泄,是让人难以忍受的。
妈妈的拒绝其实也早就在预想之中了,毕竟自己都知道这件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
但像这样被当作毒蛇猛兽的抗拒与耳光招呼,彷彿让我成了妈妈眼中的仇人一样,让我十分难以忍受而无地自处。
我好色,我喜欢妈妈,我觉得妈妈的身体很漂亮,但我并不是想让妈妈这样恨我的。
追根究柢她还是我妈呀!只是欲望与伦理道德的中间我找不到平衡点。
想往妈妈的方向推去,最后却引起反效果把一切都推倒了。
将妈妈气到愤怒爆发之下,心灰意冷的我只想到离开家里这条路。
爸妈跟学校同学老师们肯定都很着急吧,一个才十三岁的瘦小国一生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连个行李都没拿的,搞不好以为我被绑架了也说不定。
我在外头毫无目的的流浪了好几天,最后被辖区警察找到。
看我一个髒髒臭臭的小孩在公园坐着,将我带回警局之后才发现是前几天通报的失踪人口在外奔波了几天的爸爸,疲惫的将我从警局领回家的时候,跟我说妈妈在家里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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