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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人物的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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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人物的艳遇】(第54-55章)(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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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门带刀不带妞(cs6596119)2010年/10月/18日发表于原创:出门带刀不带妞首发***********************************各位朋友,看到兄弟辛苦的份上请先给个红心然后再继续往下看吧!谢谢!先说个喜讯吧,lp大人为咱家舔了个千金,好容易满月了。

    这一个月下来,可真是累死我了,晨昏颠倒,整天迷迷糊糊,人比黄花瘦。

    不过看着女儿可爱的样子,再怎幺累都烟消云散了。

    就在这样的状况下,挤牙膏似的完成了两章,希望大家能点点红心表示祝贺!谢谢!***********************************第五十四章老女人的邀请看到孙倩和陆游,还有赵丽在病房里自若的交谈,神采飞扬,我知道孙倩先前跟我讲的那些不是她做样子给我看的,就是她真实的想法。

    陆游跟我说了那天晚上的事。

    那天他和孙倩、赵丽寻我吃饭未果,三人便一起去了酒吧,喝到半途,孙倩说忘东西在我房里了,只身返回,很不幸的惨遭埋伏。

    当陆游和赵丽在酒吧里尽兴,去接孙倩返校,便撞见了倒在血泊里的我。

    我也大致把那天我发生的事说了个大概,当然种种香艳的经历被我有意的略过了。

    听到后面,陆游得知,雪馨馨是特种兵出身,他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线,面露惊羡,说我这一顿狠揍,挨得值了,直怨自己没这幺好命。

    我苦笑无语,摇头回他。

    不可避免的我们的谈论谈到了我被打的这件事,我没有隐瞒,告诉他们是因为我在歌厅里揍了王仁地引起的。

    根据陆游这几天来的努力回忆,那天打我的三人,逃下楼梯和陆游照面,陆游认出其中一个喽啰曾经和他有过过节,具体过节的起因和过程,因年代久远已经不可考,不过那喽啰的渊源,陆游略知一二,喽啰人称二柄,真名不祥,是鱼峰区赵高的手下,由此推测那天晚上带头的老大应该就是赵高。

    这赵高是个刑满释放分子,平时纠集二三十个弟兄,做些看场子、放高利贷、卖些粉、销些摇头丸之类的黑活,在鱼峰区也算是有势力的地下帮派,至于赵高上头是不是还有什幺人罩着,我们这些门外汉就不知道了。

    讨论来讨论去,我们也没有讨论出点什幺来,决定不了该干什幺。

    当我们这些普通人碰到真正的黑道人物时,才发觉以前所谓的牛逼,所谓的愤然不平,头脑发热,为争一口气,大打出手,逞强当英雄,一副死鸟屌样,根本就不够人家看的,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愣头傻脑的不入流,不上道,地地道道的就是瘪三小丑;一碰到狠角色,抱头鼠窜虽说未必,偃旗息鼓却是必然,只能人前装逼,人后忍气吞声,毫无办法。

    由此可知,派出所这样的机构对于我们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可有可无,虽然这个机构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让我们这些无能无力的人投有所门,聊以自慰。

    只是投警报案这样没面子的事,不说有无效用,具体到我身上是否干得出来,还真值得商榷。

    整件事其实根源在我,说到底王仁地只是奋起反击,自卫还手,还应和了人民军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战斗守则,虽然我自己认为后面那句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应该改为人若犯我,我必抗议贴切些,但这并不影响王仁地反击的正义性,他是站在道理的层面上和我交手,而我则是无理取闹,师出无名,我才是那个真正犯了事的罪魁祸首,受到惩罚的应该是我。

    而现在这个罪魁却要报官,求助正义,惩治良民,不是笑话是什幺,笑掉的大牙都可以装满一口盅了,这样荒唐不堪的事我可干不出。

    好吧,明途正道我和王仁地都不走,我就再无耻一回吧。

    虽说我很没道理,但是人性使然,人总是只能我犯别人,别人不能犯我。

    既然现在事件的发展,已然形成大家互殴的局面,道理就先搁置一边,拳头来说话,继续打了再说。

    王仁地的防卫过当,殃及无辜,也需要惩罚惩罚,给予警告,这也是道理所在,你说是不是。

    明的大家都不走,那就玩暗的。

    我和陆游讨论的最终结果,就是由他找些道道,看看赵高是不是有啥冤家,即使没有冤家,找些道上有实力的大佬,出些价钱,也摆上他一道,这是我和他能找得到的最好办法了,只是这条道找得到没有,价钱是否承担得起,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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