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团结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通奸无罪之与妻书(第5/30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冰总是喜欢一个待在寝室,不合群。

    上课时,也是一个人坐在角落。

    开始我并不喜欢他,觉得那焖瓜一样的人,实在无趣。

    那时我是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志气的青年,三有青年。

    刚脱离高中三年那个人生最痛苦时代,来到大学的我,顿感轻松。

    真想高呼一声:大一的女同学们,大二、大三、大四的学姐们,我来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无数次的被拒绝,让我心灰意冷。

    那些漂亮的女生都有高大上的男朋友。

    想要出头?那就得另辟蹊径。

    打篮球?从高中时代就是吸引女生眼球的着名泡妞神器。

    健壮的蛮牛们,挥汗如雨,冲锋陷阵,高高跃起,然后将球投进。

    周边围观的无数花痴女生,一片尖叫。

    我也曾尝试过,无奈172公分的身高,在人才济济的大学校园,确实没有英雄用武之地。

    我试过,挥汗如雨,冲锋陷阵,高高跃起,然后将球……投歪。

    踢足球?这是个中国人民极端重视又极端鄙视的项目。

    想想中国男子足球队,哎,满满都是心酸啊。

    自己没有传奇人物马拉多纳那样神奇的脚法和手法(着名的上帝之手),也没有众多欧洲各大联赛着名球星称霸一方的成名绝技。

    连颠球都不行,还是算了吧。

    此路不通。

    体育之路行不通?怎幺办!?搞搞文学吧,初中时候,我也曾在市里某小报上发表过豆腐干大小的一首抒情诗,得到稿费,嘿嘿…20元。

    君不见文艺青年多气质,不用多说,光是那气质就吓你一跳。

    何为高雅?文艺青年就是高雅。

    何为高贵,文艺青年就是高贵。

    一身文艺气质青年打扮的我,加入了文学社。

    社长是大四的学长,副社长是大三的

-->>(第5/30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